自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得到确立以来,现代公司法人制度最终形成,它为人类社会带来的经济价值已为世人所赞叹不已。同时,它又是投资者为降低投资风险、谋求最大经济利益而借以实现其目标的工具。进入20世纪,由于资本投资能力的增强,利用公司形式筹集资本已不是投资者选择公司形式最根本的原因,恰恰是股东的有限责任成为绝大多数投资者选择最佳投资方式的着眼点,甚至一人投资者也希图享受有限责任带来的无限益处,这也正是世界各国无论立法中是否承认一人公司,一人公司都普通存在的重要原因。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市场经济,经济法,中国
朱慈蕴: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