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渡过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高峰,中国决定把长期实行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下简称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其中社会统筹部分沿用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部分采取积累制。从现收现付制转到完全积累或部分积累,都会产生转制成本即隐性债务问题。解决隐性债务的途径,一是由财政承担,二是加大企业缴费逐步消化。我们在两难中选择了后者,使企业面临既为在职职工预筹积累养老保险基金,又为老职工承担养老费用的“双重负担”。为了适当减轻企业的“双重负担”,在新制度起步阶段,绝大部分地区都采取了对个人账户“空账”运作的办法,利用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的混合管理,向个人账户透支,希望通过适当提高企业缴费率,再逐步补实个人账户。但新制度实施几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个人账户不仅没能逐步补实,近两年还出现了养老金当年收不抵支的情况。隐性债务的资金缺口已经严重威胁着新制度的巩固,统账结合的新制度由于个人账户积累基金难以到位,正面临向现收现付的旧制度蜕变的危险。而一旦旧体制复归,将难于抵御退休高峰期养老保险金支付危机。可以说,隐性债务是制约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的瓶颈,进而影响企业改革和社会的稳定,是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