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定位在结构上是作为表意、支配与合法化过程的特定交织关系构成的,这又涉及到行动者的类型化问题。一种社会定位需要在某个社会关系网中指定一个人的确切“身份”。不管怎样,这一身份成了某种“类别”,伴有一系列特定的规范约束。至于说该如何定义“定位过程”,我打算采用自己以前书中的提法,把它理解为“某种社会身份,它同时蕴含一系列特定的(无论其范围多么广泛)特权与责任,被赋予该身份的行动者(或该任务的‘在任者’)会充分利用或执行这些东西;他们构成了与此位置相连的角色规定”。
——安东尼·吉登斯
消费方式,社会心理学,研究报告
姚建平: 1973年生,江西吉安人。2004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入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任教。目前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保障、社会学理论等。已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其中多篇为《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参与编撰教材、著作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