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说,决定我们在消费上的礼仪标准的,同在别的目的上的竞赛一样,是在荣誉上高于我们一等的那些人的习惯。在这样逐级上推的情况下,尤其是在阶级差别不十分明显的社会里,一切荣誉和礼仪方面的准则以及一切消费标准所依据的习尚和思想习惯,都可以通过带几分含糊的分等分级,逐级追溯上去,一直追溯到社会地位最高、财力最雄厚的阶级——富裕的有闲阶级——的习尚和思想习惯。
消费方式,社会心理学,研究报告
姚建平: 1973年生,江西吉安人。2004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入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任教。目前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保障、社会学理论等。已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其中多篇为《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参与编撰教材、著作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