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充足的社会保障资金为前提。因此,如何建立稳定的、具有可持续性发展能力的社会保障资金投资制度便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本文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机制为中心做一初探。
保险改革,法制发展,中国
刘俊海: 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