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拟从交易费用与产权构成入手,剖析不同类型乡镇企业的组织制度。文中所说的交易是指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全部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发生的关系。而交易费用是“经济系统运行所支付的费用”1157957它首先指度量、界定和保护产权、即提供交易条件的费用,它还包括商品在经济单位之间转移所要求提供的有关交换机会的信息的搜寻费用、就交易条件进行商议的商议费用、确定实施契约步骤的实施费用1157958,交易费用也包括企业内资源所有者之间发生关系时产生的人、财、物的耗费,即决策成本、监督成本和激励成本1157959本文将这类经济单位与外界交易的费用称为外部交易费用。将企业内部等级制下的管理成本称为内部交易费用。
本文的理论前提是:乡镇企业如同其他企业一样,是完成交易或实行契约的一种组织管理机构。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制度安排使决策者面对不同的产权结构及交易费用构成1157960。当乡镇企业制度安排有利于减少企业的内外部交易费用时,制度安排才有效,企业才具有竞争力和生命力。而企业组织作为制度安排的载体,为个人之间的一组契约关系充当连接点1157961。从以上理论假设出发,本文将对我国现有的乡(镇)办、村办、联户办、户办及私营工业企业的若干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对于现正推行的股份合作企业,根据农业部的定义,它的内涵与外延较宽泛,异质性较强,包容了不同的企业类型及生产要素组合的多种形式,因此不将其视为专门一类,而是在剖析上述几类企业时分别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