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看来,政府官员与所有的普通人一样,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者。而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因素有权力、地位、金钱、特权等。为了追求个人的地位、权力和收入,政府官员必然会千方百计地以某种表面上合理的理由(如立法、单位预算最大化、公共投资)来追求自己权力最大化,追求对政府权力的有效控制。换言之,政府会以某种隐蔽的方式帮助创设、提高或保护某个集团的垄断地位,从而把收入从一个集团转移支付给另一个集团,增加后一个集团垄断租金,损害前一个集团的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的利益。学界把这种政府行为称为寻租。
易宪容: 1958年出生于江西上高。1982年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分别在1986年、1989年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1989~1994年在湖南师范大学工作。1994年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7年获得博士学位。1997年7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1998~2000年到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跟随张五常教授学习与研究。现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工作。著有:《现代合约经济学导论》、《交易行为与合约选择》、《金融市场的合约分析》、《金融市场与制度安排》、《科斯经济思想研究》、《现代经济学入门》(合著)等;译著有《佃农理论》、《经济解释》等。为香港《信报》、《香港经济日报》、《大公报》、《明报》等报刊的专栏作家。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0多篇,并主持多套大型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