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证监会错把自己当作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代行所有者的职能,市场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
上市公司会变成证监会事实上的下级部门,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一旦构成上下级关系,那么一般意义上的监管者就也没有了,这就是我们说的缺位。
历史上我们经常会发现,监管者为了调控行情,常用的办法之一就是公布对违规公司的查处,而公布的时间又和查处的时候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短则一年长则二年,猴年马月的事了,此时拿出来说,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不是为了惩处违规者,而是杀鸡给猴看的。如果有不明就里的投资者斩仓出局,那也只能怪自己泪眼昏花,至于原来的庄家人家早就马放南山逍遥去了。
这种缺位除了给投资者造成伤害外,还会抹黑监管者的形象,因为在外人看来,上市公司和证监会就是一家人,那么还会有胳膊肘子往外拐的事情吗?
2001年6月6日,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中国证监会告上法庭,理由是“行政不作为”。
河北开元大家也许并不熟悉,但是国际大厦及围绕其展开的纠纷投资者都知道,河北开元正是国际大厦的第二大股东。在2001年3月至6月的三个月中,河北开元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在重组国际大厦的过程中和大股东,也就是国有股的持有者国大集团及其关联方产生冲突,河北开元自认股东权益受到侵害,第一大股东违反证券法规,先后三次致函证监会举报要求干预,但是一直没有回音,在这种情况下河北开元认为证监会没有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属于“见死不救”。
可见,缺位的后果可能就会招来官司。
但是更多情况下,监管者却处在越位的位置上,管得太多,管得太宽,管得太细,管得太小,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就是连人家正宗所有者恐怕都不会管的东西,让人产生很多困惑。
困惑之一,证监会和交易所究竟是什么关系。原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是地方编制,由当地政府管理。但在全国统一监管的名义下,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被划归中国证监会领导,由地方部队升格成为中央军,成为证监会的一线监管单位,从监管业务上看,垂直领导似乎更为有效、效率更高,这是值得肯定的。令人不解的是,交易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交易所实行会员制,最高决策机构是理事会,是一种股份制的企业,交易所本身如果合适的话都可以上市挂牌交易,证监会算他的股东还是其他呢?尽管表面上,由证监会副主席出任两个交易所的首长是抬升交易所地位,但显然交易所的产权却模糊了。
困惑之二,机构投资者和证监会又是什么关系。比如说,基金公司,究竟归不归证监会领导。去年基金公司发生大面积违规申购新股事件。媒体披露后,证监会基金部主任张景华勃然大怒,连夜草就著名的《10呜呼文》给予谴责,其中不乏如“诸多公司卷入其中,我们如何向上级交待,如何向同业交待,如何向社会交待”的字眼,其情也切,其恨也急。其实张主任根本不必大动肝火,直接查处不就了事了?
不得不提及的是,就在今年年初,上海交易所据称在“内部”对几十家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媒体对此大惑不解,作为一线监管者,交易所和谁的关系属于内部,又和谁的关系属于外部,监管者究竟是为谁服务的,如果是为投资者的话,为什么不把监管的结果吿诉我们却内部通报给违规者。
上市公司其实是无主管单位的,国有股所有者的缺位不成其为监管者越位的全部解释,监管者有必要对自身重新定位,把市场的权力还给市场。
[2002-11-23 16:38:41 水皮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