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市场中,投资者(机构和个人,下同)是资金的供给者、证券产品的需求者和证券交易的主体。马克思曾经说过,对商品生产者来说,商品销售是惊险的一跳,如果跳不过这一环节,摔死的不是商品,而一定是商品生产者本身。其内在机理是,商品购买者代表着市场的力量,代表着社会的需求。同理,资本市场中的各种证券要能够顺利地发行和交易,不仅应能为投资者所接受,而且应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1992年以来的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上市公司从几十家增加至一千二百多家,国债从每年发售几十亿元上升至每年发售5000亿元以上,基金证券从无到有(年销售额已达几百亿元),均以投资者数量从几十万人快速扩展至几千万人、入市资金从几十亿元增至几千亿元为基础。可以说,维护投资者权益,既是推进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点,也是建立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的基本立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