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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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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问题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为农地问题;而在农地问题中,最重要的是农地所有权问题和农地利用问题。在这两个问题中,对前者的解决,在大陆是经过流血斗争的过程,将农地所有权归“公”所有,而农民得以利用农地,达到耕者有田耕的目的。在台湾则是经过温和的补偿程序,使农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所用,达成耕者有其田的目的。对于后者的解决,无论大陆或台湾均未获得彻底解决,也就是农民所运用的农地面积太小,均无规模经济之利。在参与国际竞争时,更会因生产成本过高,而难以取胜。

近五十年来,对于如何利用农地,由于制度上的原因,显然,在大陆的变化较大,在台湾的变化较小。事实上,两岸农地利用都存在许多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形成,部分是政策造成的,部分是农民和非农民造成的。造成这些问题的核心原因与其说是人民的自私与无知,不如说是地少人多所引发的,像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它们对土地利用的问题就比较少,因为这些国家地大人少,在分配上不会发生“粥少僧多”的窘状。

由于人多地少,在工商业及科学又不够发达的情况下,农民是靠天吃饭。当人口不断增加时,农民的边际生产力不但会继续下降,而且会降为负值,亦即多一口人,即多一吃闲饭的人。基于人类自私的本性,如果农地利用期限受较大的限制,农民的生产情绪就会愈来愈低;如果农民收入较非农民收入为少,农民依恋农地的心情也会降低。在大陆,城乡人口交流受严格限制,农民的生活就会愈来愈苦,不过,在外力引诱下,他们也会不顾一切,加入盲流的行列,到城市谋生。在台湾,城乡交流频繁,基础教育普及,剩余的农民就会成为传统产业劳动力的补充队。时间一久,也会产生老弱妇孺留乡间、青壮人口去城市的现象。在最初阶段,遇到经济不景气时,农家又成为他们的避难所。

对于农地利用问题的处理,仅凭农民自己是无法解决的,仍需政府采取某些政策措施,协助他们去解决他们在农地利用时所遭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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