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所使用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居民收入分配”课题组1995年的调查数据。在城市分析中,我们使用两种收入的概念,一种是职工的现金总收入,另一种是标准工资收入,而不用前面定义的包括财产、按市场测算的房租等在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通过个体性的货币收入,特别是工资性收入,可以分析个人社会特征对收入的影响。在农村方面,我们仍采用家庭可支配收入进行家庭收入函数的分析。收入函数分析是非常传统的分析手段,通过收入函数的分析,能够在假设其他所有变量不变的条件下,分离出所要分析的社会特征变量单独对收入水平的影响。
张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加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历任宏观经济学研究室副主任、经济增长研究室主任、经济所所长助理、经济所副所长。现被聘任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理事长和院长。2009年入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候选人。2010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表彰为发展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特殊津贴。2017年被中宣部认定为“四个一批”文化名人。主编“中国上市公司蓝皮书”“宏观经济蓝皮书”,主笔《中国经济增长前沿》《中国经济增长前沿Ⅱ》《中国经济增长前沿Ⅲ》。作为第一执笔人荣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参加和主持了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世界劳工组织等的多项国际合作以及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和国家交办的课题。负责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中国经济增长的前沿”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课题“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与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研究”等。四次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出版专著若干,在《经济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合作发表了几十篇论文,共计百余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