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修改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公司资本制度的引进必须与其他相关的制度引进相配套才能真正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且,如何对国外既有的制度进行适合中国国情的修正,不至于落得“南橘北枳”的下场,还需要进行深入的实践考察并最终接受实践的检验。
周剑龙: 日本独协大学法学院教授,一桥大学法学博士。
谢增毅: 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劳动法、社会法基础理论。版《劳动法的比较与反思》《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利益冲突》等个人专著2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