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有效地改造罪犯,使改造罪犯工作服从于和服务于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任务,1987年中央政法委员会进一步明确提出劳改工作要“向前、向外、向后延伸”。“向后延伸”主要是罪犯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的有关帮教工作,协助解决回归人员的衣、食、住等问题,安置就业就学,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培养其独立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使之康复新生。向后延伸”渉及的面很广,应该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当然也是劳改工作义不容辞的一项任务。从劳改工作的角度看,为巩固和提高改造质量,减少重新犯罪,搞好“向后延伸”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