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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河商墓铜盘与“ ”字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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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在北京平谷刘家河发掘的商代墓葬,是一次重要的考古发现。此墓有17件铜器出土,在北京及其附近实属罕见。有人以为是二里岗期遗存,我们认为定在殷墟一期较妥。

这批铜器中,有铜盘2件,值得注意。它们的形制一致,均为宽沿、深盘、圈足。但这两件铜盘的深浅、圈足的高矮略有差异。盘内均有花纹:周围3条鱼,中央有圆涡纹和小圆圈纹。原报告将它们分为Ⅰ式和Ⅱ式。后者的圆涡纹置于龟形图案的背上。盘沿上有两只同向而立的小鸟(按:修复时误将一鸟的方向放反了,见文物77.11p3图5)。这两件铜盘的图像,寓意颇深。本文拟对刘家河出土的这两件铜盘中央的圆涡纹及相关问题作些分析。

圆涡纹是考古工作者对这种纹样的称呼,也有人将它称作涡纹、火纹、火轮纹等。圆涡纹主要出现在铜器上,但陶器上也不少见,如郑州商代遗址的陶器上就有见。

这种纹样在二里头文化第三期遗存中已经出现。如在一件小型陶方鼎的四侧,就刻有这种圆涡纹。这可能是用圆涡纹作为装饰的较早实物。以后,在二里岗期商文化的斝、爵等一些器的双柱或腹部,见到这种花纹。在安阳殷墟一期的铜器上也有发现。除刘家河所见之铜盘外,还可举出以下几个地点的铜器说明之:

1.河南郑州向阳回民食品厂的窖藏坑中出土一盘,在盘底中央的圆形立柱上,饰有圆涡纹,但它的周围无鱼纹1181803

2.河南安阳武官村M259出土的一件铜盘的内底,有一圆涡纹及三条鱼纹1181804

3.江西新干大详洲商代墓中出土一铜盘,内底有一龟纹,龟背上有一圆涡纹1181805

4.江西新干大详洲商代墓中出土一件铜豆,豆盘内底有一圆涡纹1181806

5.江西新干大详洲商代墓中出土一件镈上,有一圆涡纹1181807

6.江西新干大详洲商代墓中出土一件椭圆形铜构件,它的顶部有一圆涡纹1181808

7.陕西清涧解家沟出土一铜盘,形制与刘家河Ⅱ式盘相同,内底有一龟纹、圆涡纹和鱼纹1181809

8.河南郑州白家庄出土的一件小口尊,颈部有三个龟,龟的背部有一圆涡纹1181810

9.现藏瑞典斯德哥尔摩市远东古物馆的一件铜戈上,也有圆涡纹。

从上述数例可以看出,这一圆涡纹,往往出现于盘(包括豆盘)类器的内底,常常与龟纹,鱼纹同出,但更多的则是单独出现于铜斝、铜爵、铜豆、铜戈、铜镈钟及铜构件等多种器上。它在龟背上出现时,往往置于龟背中央。不过,这种花纹与龟甲自身的纹样是明显不同的。那么,它仅仅是装饰纹样呢?还是另有寓意?这是需要讨论的。

应该说,圆涡纹确实是三代遗物上常见的装饰纹样之一。商代及西周时期的铜器上时常能见到这种纹样,即可证明之。

但是这个“图形”又出现在多个字的铜器铭文中,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那么,它到底是不是铭文呢?这正是本文要讨论与回答的。

很多学者将它作为花纹对待之,不认为是铭文。但也有学者已注意到它出现于铭文例句之中,因而将它为作文字对待。如于省吾在《商周金文录遗》1181811一书中,将一件铜戈上的圆涡图形与另一字视为铭文,只是他在书中照录其形,未作释文而已。他指出此戈“二字,正背二纸”。笔者在《商中期有铭铜器初探》1181812中,将郑州白家庄出土的那件小口尊颈部三个有圆涡纹的龟形动物,释作黾字(按:此图形应是龟字,非黾字,理由详见拙著《天黾铜器群初探》1181813一文)。对圆涡图形是何字,当时未作释文。现在,随着资料不断增多,认识不断深入,可以证明它确实也可作文字之用。这里,就相关问题作一讨论。

下面先举几个例子:

1.《殷周金文集成》1181818(以下简称《集成》)3.1487著录有一件铜鼎的铭文,有铭2字:“◇ ”。这后一个字就是上述之圆涡图形,为避免刻字,暂用“ ”代之。此器未见图像,从字体看,约当殷墟一期前后。

2.流散海外的一件鼎、一件斝,它们的内底各铸一个“ ”字。这两件器的年代,也属殷墟一期。

3.《集成》4.2406着录一件鼎铭,有铭文10字:“戈 作父辛宝尊彝”。该鼎为西周早期器。

上述四件铜器的铭文,都在常见的铸铭部位出现,则这个图形不会是花纹了,因为象鼎、斝类器的装饰花纹都在器表,不在内底。特别是后一件鼎,共有10个字的铭文,这一图形出现在10字铭文之中,更没有理由认定它是花纹,因为花纹是不可能夹在铭文之中的。所以,将它认定是全铭中的一个文字,是合情合理的。容庚在《金文编》、高明在《古文字类编》中均将第2例收入,将它作为文字对待。唐兰也将郑州出土的一件戈上之“ ”作为铭文,这是对的。

上述实例说明,这一图形在特定情况是作文字用的,因此,实在没有理由将它作为花纹而从铭文中排除出去。

这个字不仅在金文中出现,在殷墟出土的晚商甲骨文中也常出现。如:

1.庚辰卜宾贞惟王 南 黍十月(《甲骨文合集》9546)。

2.己巳贞王其蒸南 米惟乙亥(《甲骨文合集》32024)。

这个写作圆涡状的图形文字,在甲骨文第一至第四期遗存中都可见到。上述二例中,称“南 ”者,尤其值得我们注意。

从此字出现的年代看,铜器铭文中出现的时间比甲骨文稍早一些。

既然这是个字,那么释作何字为妥?容庚、唐兰、徐中舒、高明等均释作“冏”。不过,笔者以为此字即是《说文》中的“昜”字,即繁体之“陽”,简写为“阳”者。

这里,笔者提出以下理由:

(1)在西周早期的金文中,经常见到“明”和“盟”二字。甲骨文第一期的文字中也有见。明字从“日”从“月”;盟字从“日”从“皿”,或从“明”从“皿”。无论那种写法,其中日字的写法多为这种圆涡形。按:这里的日,指的是太阳。《素问·阴阳离合论》、《六节藏象论》均曰:“日为阳”。《荀子·劝学》载“天见其明”,杨倞注:“明,谓日月”。《鬼谷子·摩》:“成之于阳,故曰明”。《素问·六元正纪大论》:“大明不彰”,张志聪集注:“大明,日月之光明也”。

西周金文中有一人字形“天”字,其双目恰似此圆涡纹样的瞳仁,此亦“昜”字,《集成》10.5280著录。其意如何?不得而知。是否如《五运历年纪》所云,盘古化身时,“左眼为日,右眼为月”之意?但不管怎么说,阳字是日、月、明、盟等字的本字。写成圆涡图形的“易”字,在西周中期尚见于“明”字所从的日字中。由此可以推断,在商代晚期和西周时期,易字仍有太阳之阳的音与意。

(2)冏字,《说文》云:“窓牖丽窶闿明,象形。贾侍中说,读与明同”。《广雅·释诂四》、《小学钩沉·仓颉篇卷上》都曰:“冏,明也”。注释家也以明训冏,说明冏字乃后出。从“师訇簋”的铭文可以知道,西周晚期金文中的明字所从之日,己和汉简中冏字的字形颇为相似(参见《汉简古文四声韵》),说明“明”字的写法在西周晚期有些变化。晚出之冏字及其“明也”之意,或由此而来也未可知。

此字是易字,因而甲骨文中所记之地应是“南昜”即“南阳”。徐中舒在《甲骨文字典》中释作“冏阳”是不可取的。

南阳这个地名,文献记录较多。《辞海》1181827一书在“南阳”条下指出是“古地区名”,并列出三个地区:(1)在今山东泰山之南、汶河以北一带。以在泰山之南,故名。(2)在今河南西南部,位于伏牛山、汉水之阳。(3)在今河南济源至获嘉一带,因在太行山南、黄河之北,故名。笔者以为,这个南阳,应在济源至获嘉一带。该地春秋时为晋地,故《左传·僖公十二年》云:“[晋]始启南阳”。至战国时,这里改属魏,故《国策·西周》云:“魏之南阳”。甲骨文中的。“在昜”、“于昜”“南昜”,也是地名。从上引的卜辞内容看,这个地点离晚商王不应很远,且是个农耕区。从自然条件看,济源至获嘉一带,自古就是农耕区,农业比较发达。它离殷墟也比较近便。故卜辞中南昜这个地点,应以获嘉附近之说为合理。

过去,南阳作为地名最早见于文献的,属春秋时期。如《国语·晋语》、《吕氏春秋·去私》等有记录。但甲骨文中“南昜”这一地名的出现,反映了商代即称南阳,从而将南阳这个地点出现的年代上推了数百年。

综上所述,所谓“圆涡纹”并非全是装饰纹样。至少从殷墟第一期开始,它也用作文字,释为“昜”字。这里,我们不妨用金文资料,从另一侧面作进一步论证:

(1)上引《殷周金文录遗》一书着录的铜戈上,有铭文的部位出现的二字,于省吾认为是文字,但未释为何字。按:笔者查原书之拓审之,内一侧应是“昜”字,另一侧则为“豕昜”二字。

(2)《薛氏》118182923.1—2所录之卣,二拓皆为“豕甲”。宋人薛尚功将豕甲释作兕是不对的。

(3)《汇编》1661着录的一件不知名器,巴纳、张光裕名之谓“龟彝”1181830。此器之铭,是“龟甲”或“龟阳甲”。

上述三例中豖、龟等字连用的都应是文字。由“豖甲”、“龟甲”或“龟阳甲”等字可知,将戈铭释作“豖昜”是合理的。

过去,有些学者对它出现的情况不作具体分析,笼统地用花纹说涵盖之,反对将此图形字当作文字。现在看来,很不妥当。因为早期金文在器物上出现时,并不是很规范的。如果不认识这一特点,拿后来规范化的金文——即在特定的部位、以特定的形式排列、字与字之间距离合适等——去套用,显然不能谐合。这就必然不认可文字说。可是,就上述这些例子的内容而言,如果不是文字,又是什么?相反,笔者认为:这些例子恰恰反映事早期金文的一些特点:①字数少,常常只有一二个字或二三个字;②往往书写在一起,有时甚至以合文形式出现;③铸刻的位置不固定,有时在器内,有时出现在器物的表面;④有些文字还出现在花纹带之中,但因它不是花纹带的组成部分,所以仔细辨别,不难区分。

从现有的实物资料可以知道,大约从殷墟第二期开始,在铜器上铸铭的形式逐渐趋于规范。不过,即使到了西周早期,还能看到将铭文铸在花纹之中的。如《综览》1181831一书中着录的子异鼎,其子异二字位于鼎腹部的兽面纹中。也有将铭文铸在器表而不在内底的,且不乏其例。如:妇好墓中出土的短流平底盉,“妇好”二字就在器腹外部;妇好大铜钺上铭文“妇好”二字在兽面纹中。《集成》18.11752著录的子壬钺、《集成》18.11766著录的征斧、《集成》18.11781著录的叔龟斧,它们的铭文也都铸在花纹之中。又如:著名太保爵,其较长铭文在爵体一侧的外部。现藏加拿大多伦多皇家安大略艺术博物馆的一件“酉”矛,其铭文“酉”字,铸在矛的叶部。凡此等等,都说明“规范”是相对的,在多数铭刻相对于特定部位的同时,尚有一些例外。这些例外,或正反映了早期金文书刻特点的遗风。

我们这么说,是基于文字的使用,自有其漫长的过程。今天看到晚商以后在铜器上铸铭的情况,是这个长过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回溯其前身,应该有一个很深的背景。

近年来,考古发掘中出土了一些朱书、彩绘(书)、刻画的文字,它们大多也出现在器物的表面。如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出土的陶器腹部,外侧朱书一“文”字;河南新密新砦遗址、巩义花地嘴遗址等,出土的陶豆上有“目目”、“臣”等刻画文字;有的彩绘陶器上,在花纹中有一“又”;湖北龙山文化的陶豆圈足上,刻有一个“臣”字;大汶口文化陶缸外表面刻有“日、月、山”等。这些在器物表面刻画文字的习俗,与早期铜器上见到的铭文,实有一致之处。因此,有理由推断:今天在早期铜器上看到的这些特点,是继承了史前时期先民们在器物表面比较随意地书写或刻画文字的习俗,或可说是史前居民使用文字情况的孑遗而已。

商代晚期的甲骨文已经相当发达,但商代前期的文字资料至今发现很少,致使人们对当时的文字使用情况、发展水平知之甚少,颇多猜测。但按晚商文字的应用情况推之,商代前期乃至夏代时期,文字的创造水平未必很低,其使用范围也比较广泛。今天在陶器上见到的,应是工匠们随意刻画的。代表当时文字发展水准的,应是巫觋、史官等上层人物记录的东西。这些遗存或系布帛、竹木类易朽之物而难以保存,求之而不得矣!希望如安阳殷墟那样出一批甲骨卜辞,找到一批文字资料,那样,很多谜团即可解决了。

当然,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去指导工作,那是很重要的。随着考古发掘中新材料的不断出土,必将扩大人们的眼界,增强人们的认识,也有必要重新审视过去的想法与看法。例如:郑州出土的商代二里岗时期铜爵上的两个眼睛,有人认为是花纹,我们认为那是个“目目”铭文。20年前提出这一看法时,有人支持,有人提出异议。当然,这是很正常的事。现在,巩义花地咀等地出土的素面灰陶豆,有在素面的圈足表面醒目地刻上两只眼睛,这显然不是装饰花纹,倒为我们当时提出的看法提供了新证。又如二里头遗址第三期出土的黑陶罐的肩部书有一个“臣”字;新砦、花地嘴等遗址出土的彩绘陶器上,花纹中凸现出两只眼睛,其年代约当二里头文化第一期。郑州小双桥遗址约当白家庄期文化层中出土的陶片上,朱书一个“天”字等等。这些材料与本文前面分析的情况是一致的,可证我们提出的结论并非臆测,而是合乎逻辑的必然结论,因为有例可证其合理性。这样的例子还可举出很多,如现藏日本泉屋博古馆的铜鼓上有一人举双手形图案,实为一个“异”字等。限于篇幅,这里不一一列举。

古人造字时,它的本源,正如《周易·正义》所云:“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取诸物者,日、月、江、河、山、水、鸟、兽、鱼、龟、马、牛、羊、豕、犬、鹿、象、虎、兔乃至植物等等,凡是人们生活中经常接触、十分熟悉的东西,都是他们造字时的首选。这些字的出现,其早期形态,又都是象形的。

但是,人们往往把在文句中出现的字,才承认是文字,并将它作为文字看待;当他们单独出现时,就难以把握其是字抑或是图案与花纹。这时,为“保险”而常常以图案花纹解释之,看来这种想法未必正确。本文举出上述若干实例来考证这一“图形”为“昜”字,除了指出图形文字的双重性,还想指出早期文字还存在许多特点。如果不能正视这些特点,一概将它们视为图案、花纹,那么,很多文字将不能被我们重视与认识,也阻碍了对文字的起源进行探索。

这是一个不能不正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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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在北京平谷刘家河发掘的商代墓葬,是一次重要的考古发现。此墓有17件铜器出土,在北京及其附近实属罕见。有人以为是二里岗期遗存,我们认为定在殷墟一期较妥。

这批铜器中,有铜盘2件,值得注意。它们的形制一致,均为宽沿、深盘、圈足。但这两件铜盘的深浅、圈足的高矮略有差异。盘内均有花纹:周围3条鱼,中央有圆涡纹和小圆圈纹。原报告将它们分为Ⅰ式和Ⅱ式。后者的圆涡纹置于龟形图案的背上。盘沿上有两只同向而立的小鸟(按:修复时误将一鸟的方向放反了,见文物77.11p3图5)。这两件铜盘的图像,寓意颇深。本文拟对刘家河出土的这两件铜盘中央的圆涡纹及相关问题作些分析。

圆涡纹是考古工作者对这种纹样的称呼,也有人将它称作涡纹、火纹、火轮纹等。圆涡纹主要出现在铜器上,但陶器上也不少见,如郑州商代遗址的陶器上就有见。

这种纹样在二里头文化第三期遗存中已经出现。如在一件小型陶方鼎的四侧,就刻有这种圆涡纹。这可能是用圆涡纹作为装饰的较早实物。以后,在二里岗期商文化的斝、爵等一些器的双柱或腹部,见到这种花纹。在安阳殷墟一期的铜器上也有发现。除刘家河所见之铜盘外,还可举出以下几个地点的铜器说明之:

1.河南郑州向阳回民食品厂的窖藏坑中出土一盘,在盘底中央的圆形立柱上,饰有圆涡纹,但它的周围无鱼纹1181803

2.河南安阳武官村M259出土的一件铜盘的内底,有一圆涡纹及三条鱼纹1181804

3.江西新干大详洲商代墓中出土一铜盘,内底有一龟纹,龟背上有一圆涡纹1181805

4.江西新干大详洲商代墓中出土一件铜豆,豆盘内底有一圆涡纹1181806

5.江西新干大详洲商代墓中出土一件镈上,有一圆涡纹1181807

6.江西新干大详洲商代墓中出土一件椭圆形铜构件,它的顶部有一圆涡纹1181808

7.陕西清涧解家沟出土一铜盘,形制与刘家河Ⅱ式盘相同,内底有一龟纹、圆涡纹和鱼纹1181809

8.河南郑州白家庄出土的一件小口尊,颈部有三个龟,龟的背部有一圆涡纹1181810

9.现藏瑞典斯德哥尔摩市远东古物馆的一件铜戈上,也有圆涡纹。

从上述数例可以看出,这一圆涡纹,往往出现于盘(包括豆盘)类器的内底,常常与龟纹,鱼纹同出,但更多的则是单独出现于铜斝、铜爵、铜豆、铜戈、铜镈钟及铜构件等多种器上。它在龟背上出现时,往往置于龟背中央。不过,这种花纹与龟甲自身的纹样是明显不同的。那么,它仅仅是装饰纹样呢?还是另有寓意?这是需要讨论的。

应该说,圆涡纹确实是三代遗物上常见的装饰纹样之一。商代及西周时期的铜器上时常能见到这种纹样,即可证明之。

但是这个“图形”又出现在多个字的铜器铭文中,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那么,它到底是不是铭文呢?这正是本文要讨论与回答的。

很多学者将它作为花纹对待之,不认为是铭文。但也有学者已注意到它出现于铭文例句之中,因而将它为作文字对待。如于省吾在《商周金文录遗》1181811一书中,将一件铜戈上的圆涡图形与另一字视为铭文,只是他在书中照录其形,未作释文而已。他指出此戈“二字,正背二纸”。笔者在《商中期有铭铜器初探》1181812中,将郑州白家庄出土的那件小口尊颈部三个有圆涡纹的龟形动物,释作黾字(按:此图形应是龟字,非黾字,理由详见拙著《天黾铜器群初探》1181813一文)。对圆涡图形是何字,当时未作释文。现在,随着资料不断增多,认识不断深入,可以证明它确实也可作文字之用。这里,就相关问题作一讨论。

下面先举几个例子:

1.《殷周金文集成》1181818(以下简称《集成》)3.1487著录有一件铜鼎的铭文,有铭2字:“◇ ”。这后一个字就是上述之圆涡图形,为避免刻字,暂用“ ”代之。此器未见图像,从字体看,约当殷墟一期前后。

2.流散海外的一件鼎、一件斝,它们的内底各铸一个“ ”字。这两件器的年代,也属殷墟一期。

3.《集成》4.2406着录一件鼎铭,有铭文10字:“戈 作父辛宝尊彝”。该鼎为西周早期器。

上述四件铜器的铭文,都在常见的铸铭部位出现,则这个图形不会是花纹了,因为象鼎、斝类器的装饰花纹都在器表,不在内底。特别是后一件鼎,共有10个字的铭文,这一图形出现在10字铭文之中,更没有理由认定它是花纹,因为花纹是不可能夹在铭文之中的。所以,将它认定是全铭中的一个文字,是合情合理的。容庚在《金文编》、高明在《古文字类编》中均将第2例收入,将它作为文字对待。唐兰也将郑州出土的一件戈上之“ ”作为铭文,这是对的。

上述实例说明,这一图形在特定情况是作文字用的,因此,实在没有理由将它作为花纹而从铭文中排除出去。

这个字不仅在金文中出现,在殷墟出土的晚商甲骨文中也常出现。如:

1.庚辰卜宾贞惟王 南 黍十月(《甲骨文合集》9546)。

2.己巳贞王其蒸南 米惟乙亥(《甲骨文合集》32024)。

这个写作圆涡状的图形文字,在甲骨文第一至第四期遗存中都可见到。上述二例中,称“南 ”者,尤其值得我们注意。

从此字出现的年代看,铜器铭文中出现的时间比甲骨文稍早一些。

既然这是个字,那么释作何字为妥?容庚、唐兰、徐中舒、高明等均释作“冏”。不过,笔者以为此字即是《说文》中的“昜”字,即繁体之“陽”,简写为“阳”者。

这里,笔者提出以下理由:

(1)在西周早期的金文中,经常见到“明”和“盟”二字。甲骨文第一期的文字中也有见。明字从“日”从“月”;盟字从“日”从“皿”,或从“明”从“皿”。无论那种写法,其中日字的写法多为这种圆涡形。按:这里的日,指的是太阳。《素问·阴阳离合论》、《六节藏象论》均曰:“日为阳”。《荀子·劝学》载“天见其明”,杨倞注:“明,谓日月”。《鬼谷子·摩》:“成之于阳,故曰明”。《素问·六元正纪大论》:“大明不彰”,张志聪集注:“大明,日月之光明也”。

西周金文中有一人字形“天”字,其双目恰似此圆涡纹样的瞳仁,此亦“昜”字,《集成》10.5280著录。其意如何?不得而知。是否如《五运历年纪》所云,盘古化身时,“左眼为日,右眼为月”之意?但不管怎么说,阳字是日、月、明、盟等字的本字。写成圆涡图形的“易”字,在西周中期尚见于“明”字所从的日字中。由此可以推断,在商代晚期和西周时期,易字仍有太阳之阳的音与意。

(2)冏字,《说文》云:“窓牖丽窶闿明,象形。贾侍中说,读与明同”。《广雅·释诂四》、《小学钩沉·仓颉篇卷上》都曰:“冏,明也”。注释家也以明训冏,说明冏字乃后出。从“师訇簋”的铭文可以知道,西周晚期金文中的明字所从之日,己和汉简中冏字的字形颇为相似(参见《汉简古文四声韵》),说明“明”字的写法在西周晚期有些变化。晚出之冏字及其“明也”之意,或由此而来也未可知。

此字是易字,因而甲骨文中所记之地应是“南昜”即“南阳”。徐中舒在《甲骨文字典》中释作“冏阳”是不可取的。

南阳这个地名,文献记录较多。《辞海》1181827一书在“南阳”条下指出是“古地区名”,并列出三个地区:(1)在今山东泰山之南、汶河以北一带。以在泰山之南,故名。(2)在今河南西南部,位于伏牛山、汉水之阳。(3)在今河南济源至获嘉一带,因在太行山南、黄河之北,故名。笔者以为,这个南阳,应在济源至获嘉一带。该地春秋时为晋地,故《左传·僖公十二年》云:“[晋]始启南阳”。至战国时,这里改属魏,故《国策·西周》云:“魏之南阳”。甲骨文中的。“在昜”、“于昜”“南昜”,也是地名。从上引的卜辞内容看,这个地点离晚商王不应很远,且是个农耕区。从自然条件看,济源至获嘉一带,自古就是农耕区,农业比较发达。它离殷墟也比较近便。故卜辞中南昜这个地点,应以获嘉附近之说为合理。

过去,南阳作为地名最早见于文献的,属春秋时期。如《国语·晋语》、《吕氏春秋·去私》等有记录。但甲骨文中“南昜”这一地名的出现,反映了商代即称南阳,从而将南阳这个地点出现的年代上推了数百年。

综上所述,所谓“圆涡纹”并非全是装饰纹样。至少从殷墟第一期开始,它也用作文字,释为“昜”字。这里,我们不妨用金文资料,从另一侧面作进一步论证:

(1)上引《殷周金文录遗》一书着录的铜戈上,有铭文的部位出现的二字,于省吾认为是文字,但未释为何字。按:笔者查原书之拓审之,内一侧应是“昜”字,另一侧则为“豕昜”二字。

(2)《薛氏》118182923.1—2所录之卣,二拓皆为“豕甲”。宋人薛尚功将豕甲释作兕是不对的。

(3)《汇编》1661着录的一件不知名器,巴纳、张光裕名之谓“龟彝”1181830。此器之铭,是“龟甲”或“龟阳甲”。

上述三例中豖、龟等字连用的都应是文字。由“豖甲”、“龟甲”或“龟阳甲”等字可知,将戈铭释作“豖昜”是合理的。

过去,有些学者对它出现的情况不作具体分析,笼统地用花纹说涵盖之,反对将此图形字当作文字。现在看来,很不妥当。因为早期金文在器物上出现时,并不是很规范的。如果不认识这一特点,拿后来规范化的金文——即在特定的部位、以特定的形式排列、字与字之间距离合适等——去套用,显然不能谐合。这就必然不认可文字说。可是,就上述这些例子的内容而言,如果不是文字,又是什么?相反,笔者认为:这些例子恰恰反映事早期金文的一些特点:①字数少,常常只有一二个字或二三个字;②往往书写在一起,有时甚至以合文形式出现;③铸刻的位置不固定,有时在器内,有时出现在器物的表面;④有些文字还出现在花纹带之中,但因它不是花纹带的组成部分,所以仔细辨别,不难区分。

从现有的实物资料可以知道,大约从殷墟第二期开始,在铜器上铸铭的形式逐渐趋于规范。不过,即使到了西周早期,还能看到将铭文铸在花纹之中的。如《综览》1181831一书中着录的子异鼎,其子异二字位于鼎腹部的兽面纹中。也有将铭文铸在器表而不在内底的,且不乏其例。如:妇好墓中出土的短流平底盉,“妇好”二字就在器腹外部;妇好大铜钺上铭文“妇好”二字在兽面纹中。《集成》18.11752著录的子壬钺、《集成》18.11766著录的征斧、《集成》18.11781著录的叔龟斧,它们的铭文也都铸在花纹之中。又如:著名太保爵,其较长铭文在爵体一侧的外部。现藏加拿大多伦多皇家安大略艺术博物馆的一件“酉”矛,其铭文“酉”字,铸在矛的叶部。凡此等等,都说明“规范”是相对的,在多数铭刻相对于特定部位的同时,尚有一些例外。这些例外,或正反映了早期金文书刻特点的遗风。

我们这么说,是基于文字的使用,自有其漫长的过程。今天看到晚商以后在铜器上铸铭的情况,是这个长过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回溯其前身,应该有一个很深的背景。

近年来,考古发掘中出土了一些朱书、彩绘(书)、刻画的文字,它们大多也出现在器物的表面。如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出土的陶器腹部,外侧朱书一“文”字;河南新密新砦遗址、巩义花地嘴遗址等,出土的陶豆上有“目目”、“臣”等刻画文字;有的彩绘陶器上,在花纹中有一“又”;湖北龙山文化的陶豆圈足上,刻有一个“臣”字;大汶口文化陶缸外表面刻有“日、月、山”等。这些在器物表面刻画文字的习俗,与早期铜器上见到的铭文,实有一致之处。因此,有理由推断:今天在早期铜器上看到的这些特点,是继承了史前时期先民们在器物表面比较随意地书写或刻画文字的习俗,或可说是史前居民使用文字情况的孑遗而已。

商代晚期的甲骨文已经相当发达,但商代前期的文字资料至今发现很少,致使人们对当时的文字使用情况、发展水平知之甚少,颇多猜测。但按晚商文字的应用情况推之,商代前期乃至夏代时期,文字的创造水平未必很低,其使用范围也比较广泛。今天在陶器上见到的,应是工匠们随意刻画的。代表当时文字发展水准的,应是巫觋、史官等上层人物记录的东西。这些遗存或系布帛、竹木类易朽之物而难以保存,求之而不得矣!希望如安阳殷墟那样出一批甲骨卜辞,找到一批文字资料,那样,很多谜团即可解决了。

当然,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去指导工作,那是很重要的。随着考古发掘中新材料的不断出土,必将扩大人们的眼界,增强人们的认识,也有必要重新审视过去的想法与看法。例如:郑州出土的商代二里岗时期铜爵上的两个眼睛,有人认为是花纹,我们认为那是个“目目”铭文。20年前提出这一看法时,有人支持,有人提出异议。当然,这是很正常的事。现在,巩义花地咀等地出土的素面灰陶豆,有在素面的圈足表面醒目地刻上两只眼睛,这显然不是装饰花纹,倒为我们当时提出的看法提供了新证。又如二里头遗址第三期出土的黑陶罐的肩部书有一个“臣”字;新砦、花地嘴等遗址出土的彩绘陶器上,花纹中凸现出两只眼睛,其年代约当二里头文化第一期。郑州小双桥遗址约当白家庄期文化层中出土的陶片上,朱书一个“天”字等等。这些材料与本文前面分析的情况是一致的,可证我们提出的结论并非臆测,而是合乎逻辑的必然结论,因为有例可证其合理性。这样的例子还可举出很多,如现藏日本泉屋博古馆的铜鼓上有一人举双手形图案,实为一个“异”字等。限于篇幅,这里不一一列举。

古人造字时,它的本源,正如《周易·正义》所云:“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取诸物者,日、月、江、河、山、水、鸟、兽、鱼、龟、马、牛、羊、豕、犬、鹿、象、虎、兔乃至植物等等,凡是人们生活中经常接触、十分熟悉的东西,都是他们造字时的首选。这些字的出现,其早期形态,又都是象形的。

但是,人们往往把在文句中出现的字,才承认是文字,并将它作为文字看待;当他们单独出现时,就难以把握其是字抑或是图案与花纹。这时,为“保险”而常常以图案花纹解释之,看来这种想法未必正确。本文举出上述若干实例来考证这一“图形”为“昜”字,除了指出图形文字的双重性,还想指出早期文字还存在许多特点。如果不能正视这些特点,一概将它们视为图案、花纹,那么,很多文字将不能被我们重视与认识,也阻碍了对文字的起源进行探索。

这是一个不能不正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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