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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刘家河出土铜器墓及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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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在北京平谷刘家河发掘的商代墓葬1181973,是一次重要的考古发现。在北京乃至长城内外地区,像刘家河商代墓葬这样一座不算大的墓中,出土了17件青铜礼器,这还是第一次。

这座墓葬的北半部因挖水塘而遭到破坏,南半部则压在大路之下而得以保留,这使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其形制与规模。

该墓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它的长度估计为2.6米,南北向,有二层台。随葬的青铜器多置于南端的二层台上,金饰、玉饰、铜人面饰、铁刃铜钺等出自墓的底部。所出的17件青铜礼器中,有16件是容器,另一件是铁刃铜钺。有关资料报导后,一时震动了学术界。人们对它的年代、性质等方面进行了讨论:有人将它定为二里冈期中商遗存,有人以为是晚商的殷墟早期;有人认为此墓的随葬品中有些具北方特色,有人则说是典型的中原商文化等等。同时,对铁刃铜钺中的铁质部分是人工冶铁还是陨铁也有争议。

如今,20余年过去了。各地又发现了不少商代遗存,出土了一批批新资料。由于有了更多资料可供我们进行比较研究,因而有助于我们对刘家河商墓的年代与出土铜器相关的问题,作进一步分析探讨。

刘家河商墓中出土的青铜容器,包括:小方鼎、兽面纹鼎、盘、盉各2件、弦纹鼎、鬲、甗、卣、瓿、三羊罍、斝、爵各1件。这里,先就这批铜器与已知年代的同类器进行比对与分析,以便对墓葬的年代作一推断。

(1)云纹小方鼎有两件,它们的形制、花纹甚为一致,应是一对。有一件已残,另一件完整的方鼎,通高14.2厘米,口长11、宽8.7厘米。鼎口沿外折,两侧有立耳,器底下四个圆锥足。腹部饰一周云纹,云纹上下各有一周小圆圈纹。

目前出土的早期铜方鼎数量不多,可供比较的有1974年于郑州杜岭窖藏坑中出土的大方鼎两件,1982年在郑州向阳食品厂窖藏坑中出土的两件,1997年在郑州南顺城街窖藏坑中出土的四件1181974,另外在山西平陆曾出土两件。这10件方鼎的形制相近,口部平面接近正方形,即上口的长宽之比,接近1∶1。从二里头遗址出土的陶质小方鼎可知,早期方鼎的特点,其长宽的比例相对一致,平面呈正方形。以后,则出现长大于宽,平面成长方形。郑州出土的方鼎与二里头陶方鼎比较接近,刘家河出土的这两件方鼎,其长宽之比虽小于1.5∶1,但与殷墟妇好墓的司母辛大方鼎、妇好小方鼎1181975相对接近。这说明刘家河方鼎的年代比郑州、平陆所出方鼎略晚,但早于妇好墓小方鼎。

郑州出土的方鼎,被定为“二里岗上层一期”1181976,妇好墓被定为殷墟二期。这两件方鼎从类型学的角度排比,界于郑州所出方鼎与妇好小方鼎之间,它们的年代定在殷墟一期或较允当。

(2)兽面纹圆鼎,二件,形制纹饰基本一致,通高18厘米、口径14厘米。双立耳,敛口,外折沿,圆鼓腹,圜底,下有三个中空的圆锥足。上腹饰兽面纹。其中,一件鼎的内腹底铸一阳文“龟”字。

这两件鼎和1973~1974年在河北藁城台西M1:2、M79:1出土的两件圆鼎的形制比较接近,惟后者腹饰三道平行弦纹,有所不同。M1:2这件圆鼎的腹部较深,M79:1的那件相对较浅1181977。报告作者根据层位关系,将发掘的112座墓葬分为两期,M1和M79分属台西第一期和台西第二期。报告指出:台西“第一期墓葬属商代前期,大体相当于二里岗上层与邢台曹演庄下层或殷墟早期文化的前段”。需要指出的是,刘家河出土的这两件鼎,其形制介于藁城出土的两件鼎之间,推定它的年代约当二里岗文化上层与殷墟一期早段之间。

(3)弦纹圆鼎,口微残,通高16.2厘米、口径14.5厘米。口微敛,外折沿,双立耳,圆腹,腹壁较直。圜底,三圆柱足较短。上腹饰三周平行凸弦纹。

这一件圆鼎与上两件圆鼎的形制有些差异,与建国前在殷墟小屯发掘的M333、M388出土的圆鼎相比,无论形制、纹饰、大小都很相近1181978,惟后者口下饰两道平行凸弦纹小有差别。M333、M388的年代为殷墟一期1181979,刘家河这件圆鼎的年代当与之相近。

(4)平行人字纹鬲,通高15.2厘米、口径17.1厘米。侈口,折沿,双立耳,分裆,三袋足下为三个锥状足,袋足上饰平行人字纹。

和这件鬲的形制相近的同类器,在1955年发掘的白家庄M3中出土过,被定为二里岗上层时期1181980。1963年湖北盘龙城楼子湾M4中也出有一鬲,也被定为二里岗上层1181981。此鬲具备早期铜鬲的特点,它的年代不会晚于殷墟一期。

(5)弦纹甗,通高31厘米,口径22厘米。侈口、外折沿,双耳立于沿上。甑、鬲合铸一体,三袋足下为尖锥状足。口沿下饰平行凸弦纹,袋足上为平行人字纹。

1964年安阳殷墟三家庄出土一件甗,与此器形制、纹饰相同,大小也相近1181982。因此,他们的年代当也相近。

(6)封口袋足盉,通高18厘米。顶部隆起,下部与鬲口相合。上有长方形口和圆筒状流,流两侧有圆形饰物。下为鬲形三袋足。体侧有扁平丁字形鋬,腰部饰兽面纹和小圆圈纹。

盉形器在二里头文化中有见,其鋈为扁平半圆形。郑州出土的商代盉形器除有扁平半圆形鋬外,已出现丁字形鋬。此盉与郑州出土者更接近,年代也应相去不远。

另外,盘龙城李家咀M2出土的盉与此盉相同1181984。该墓同出的有圆鼎、甗、鬲、斝、钺等器,与刘家河商墓出土的同类器多有一致或相似之处。该墓定为二里岗上层,故刘家河商墓的年代,与它相去不会太远。

(7)小口壶形三足盉,高20厘米、小口、长颈、圆鼓腹下有三圆锥形足,上腹部有一短流。有绳索状提粱,用链与盖钮相连。口下饰凸弦纹两周,余为素面。此类盉少见。

(8)小口壶形卣,残高22厘米、腹径16厘米。小口、长颈、圆鼓腹、绳索状提粱。无流、有圈足。口下饰平行凸弦纹,腹部饰兽面纹和小圆圈纹。

1974年盘龙城出土过一件卣与此器形制相同、大小相近,被定为“二里岗时期”1181986。在《中国文物精华大全·青铜器》一书中,曾经收录一件“兽面纹壶”(按:该器称壶恐不确,壶一般无提粱,此器有提粱,叫卣为妥)1181987,与此器甚一致,均为小口、长颈、圆鼓腹。也被定为二里岗时期。

这类壶形卣在殷墟妇好墓中也有出土,腹部扁鼓。此器与之相比,腹部圆鼓成球状,有所差别。或体现了其间有年代早晚之别。

(9)盘两件,一件窄沿外折,腹稍深,矮圈足。口下饰两道平行弦纹,高9.5厘米、口径25.5厘米。盘之内壁有鱼纹三组,中央有圆涡纹及小圆圈纹。另一件为宽沿外折,腹稍浅。高20.5厘米、口径38.8厘米。盘内壁有鱼纹三组,中央有圆涡纹及圆点纹组成的龟形图案,口沿上有一对立鸟,二鸟立姿应为同向,修复时改为相向而立。圈足较高,有长方形镂空。

第一件铜盘的形制、纹饰与战前小屯发掘的M232出土的铜盘相同,有文章指出M232属“殷墟一期”之遗存1181988

第二件有立鸟之盘,在妇好墓和大洋洲商墓1181990中均有见。它们的立鸟装饰或鸟纹,与刘家河所出之盘一样,其立鸟的头顶,均未出现冠状羽毛饰,故它们的年代相对接近。稍后至西周早期的铜器上,立鸟和鸟纹通常作高冠上扬状。

(10)瓿,通高20厘米、口径19.3厘米。敛口,外折方唇,圆肩、深腹,平底、圈足。颈饰两道平行弦纹。肩饰目云纹,腹饰兽面纹,圈足饰雷纹,有方形镂空。

此瓿的形制与郑州人民公园、藁城台西第二期墓中出土的瓿相似。前者被定为人民公园一期。安金槐先生依陶器所作的分析,论为人民公园一期约与大司空村一期相当。说明此类铜瓿存在的年代,约在殷墟一期。

(11)铜爵,通高16.1厘米、流尾之长14厘米。体呈圆筒形,圜底,三尖棱足,口沿上有菌状矮柱,扁平鏊,腹部饰兽面纹。

此爵的形制与二里冈期同类器中多平底的作风有明显差异,却与河北藁城台西35号墓出土的一件爵相同,后者被定为“藁城台西第二期”“年代大体相当于邢台曹演庄下层或殷墟早期文化的前段”1181992。另外,安阳殷墟三家庄3号墓也出有与此器一致的铜爵,其年代比妇好墓要早,被定为殷墟一期。

(12)兽面纹斝,口部残,侈口、双腹,平底微凸,扁平鋬。口沿上有菌状双柱,底下三条截面T字形尖足。腹饰兽面纹。

与此斝形制、花纹相同的,有建国前小屯发掘的M388和M232出土的斝。这两座墓被定为属“殷墟一期”之遗存。

(13)铁刃铜钺,刃部残损,长方形,两侧有阑。长约8.4厘米,阑长5厘米。1972年在河北藁城台西的一座商代墓中出过一件1181994,与此钺相似。该墓为殷墟一期。

就形制而言,盘龙城楼子湾M4出土一件铜钺,李家咀M2出土了两件铜钺。其中,李家咀M2的钺中有一件与楼子湾M4的相同,另一件稍短,其形制接近“亚启”钺。郑州也出过三件钺,均属人民公园一期。其中有一件是长方形,与刘家河所出之钺一致。

通过上述分析、比较,可以看出刘家河商墓的出土铜器,与郑州二里岗商中期的同类器虽然具备某些共性,但有些铜器的形制特点,与殷墟第一期的遗存比较一致。按考古断代的通例,由年代最晚之遗物断定该墓之年代,则将刘家河商墓的年代推断为殷墟一期遗存是比较合适的。

刘家河商墓发现至今已近30年了。但在北京及其附近,像这样出土有17件铜器的商代墓葬,至今见于报道的仍此一座;在长城南北地区也未见有比它更大的商代墓葬见于报导。因此,人们对刘家河商墓给予极大的关注,是很正常的。

若与殷墟发现的商代墓葬相比,刘家河商墓的规模,只能算作中型墓葬,但对商王国而言,北京平谷已处于商的周边地区,因此,在这里发现一座商代墓葬,向我们提出了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

就商的周边地区而言,类似的商墓陆续发现了一些,其中有些墓的形制、规模,可以与刘家河商墓相比。例如,湖北黄陂李家咀1、2号墓,江西新干大洋洲商墓等,与刘家河商墓就有不少相似之处。李家咀2号墓长3.77米、宽3.4米,椁室长2.78米、宽2.02米,比刘家河商墓略大一些,出土青铜礼器23件,包括鼎、鬲、甗、簋、盘、盉、罍、斝、爵、觚等。另外,还有戈、矛、刀、钺等兵器及工具、玉器等等。该墓的地点距盘龙城遗址不远,故被认为很可能是盘龙城的最高奴隶主贵族墓葬。新干大洋洲商墓位于沙滩之上,墓边不清,但从随葬品的范围可知,比刘家河商墓略大。该墓随葬青铜器礼器48件,包括鼎、鬲、甗、豆、卣、壶、盘、罍、瓿、瓚等。另外,还有戈、矛、刀、戟、钺等兵器及工具、玉器等等。它的附近有一牛头城遗址。此墓被认为是商晚期在今江西清江地区的“方伯”一类奴隶主大贵族的墓葬。刘家河商墓与这两座墓相比,其大小、随葬品的多少等有所差异,但其形制、规模及随葬品组合所反映的等级,它与这两座墓的墓主人当属同一等级的权贵,可能都是商代方国的首领。由于他们拥有很大权力,占有大量财富,因而都是奴隶主大贵族的身份。

如果这一推断无误,那么刘家河商墓附近应该有一个规模较大的遗址,或许还有城垣、宫殿等重要遗迹也未可知。这是值得作进一步调查与探寻而搞清的。

此墓除了有青铜礼器出土,尚有黄金制作的臂钏、耳环、笄子等饰品。这在中原地区的商代墓中不见,但辽宁、内蒙、河北的夏家店下层墓中出土的金、铜耳环,与此颇为接近。所以,这些金器在墓中出现,反映了北方地区青铜时代墓葬的一些特点,很值得注意。

此外,墓中出土的玉斧、玉璜、玉柄形饰、绿松石串饰以及铜人面饰等器物,均非一般平民所能用的珍贵物品。它们作为随葬品被放入墓穴,且有一定数量,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墓主人生前拥有相当高贵的身份。

同时,这些随葬物品涉及青铜、白玉等不同种类的工艺制品,其中有相当数量的物品,应是当地工匠所制作。它们的出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这一地区的手工业发展状况。假如与中原地区殷墟一期墓葬的同类随葬品相比,刘家河商墓出土器物的工艺水准并不逊色。若能找到同时期的城址,或许还能发现制作这些物品的手工作坊址。那时,还可对这一地区的手工工艺有进一步的了解。

中原地区的商代墓葬中,经常见到觚与爵匹配的情形。此墓只见爵而不见觚,使人感到颇为奇特。是否因遭到破坏,而有一些铜器流失?现已不可知晓。不过,从出土的这些青铜器看,随葬器物的组合基本上是完整的。这一情况,对研究者来说,十分重要。

就组合而论,墓中出土小方鼎、兽面纹鼎、盘、盉各2件、弦纹鼎、鬲、甗、卣、瓿、三羊罍、斝、爵各1件,包括炊器、食器、酒器等等,如此丰富的器类集于一墓,是墓主享有高规格待遇的又一标志。其中,方鼎并非一般贵族所能使用。迄今发现的用方鼎随葬的墓葬,均系高级贵族之墓,而这座墓中出现两件成对的方鼎,足见其墓主人的身份非同一般。

青铜钺作为权力的象征,它在墓中出现,也说明死者生前是个握有重权的人物。这座墓葬的主人是谁?今天还难以推断。但这个人生活的时代,与商王盘庚差不多同时,而且很可能是这一地区的某个方国首脑。这就足以吸引我们去探个究竟。因为进一步的探索,有可能将平谷或北京的历史,翻开新的一页。

对这批铜器的性质,有人认为是典型中原器,也有人认为是早期燕文化。对此,我们以为须作具体分析。

刘家河出土铜器,大多在中原地区的商代墓中能见到相同或相似的同类器,但不能据此而简单地认为是典型的中原商文化。

例如,刘家河商墓所出的小口壶,在殷墟一期的墓中未见,而小口壶形卣在湖北黄陂的盘龙城有见。就其中的一件铜瓿而言,多见于江南地区,尽管在中原商墓中也多次见到。这件瓿,为敛口、外折方唇,园肩、深腹、平底有圈足,肩饰目云纹,腹部饰兽面纹,圈足为雷纹,有镂孔。此器与郑州人民公园出土的一件瓿(同出的还有一盘)极为相似。已有人指出,瓿这种器类原出自南方。因此,刘家河出土的铜瓿,具有南方同类器的特点,很可能自南方引入。

自从琉璃河遗址推定为早期燕国都城以来,燕文化的问题被提上日程而吸引人们去进行探讨。我们认为:燕文化当指区别于中原地区商、周文化的一种区域性文化。从考古学提供的资料而言,目前见到的商周时期遗址,其文化内涵并不是很单纯的。有的商代遗址中除了包含有商文化因素外,往往还有土著文化因素和其他外来因素;有些西周遗址中除了周文化因素外,往往还有商文化因素、土著文化因素及其他外来因素等。因此,琉璃河遗址虽然是个燕国都城,却不能简单地将它的遗存称作燕文化。琉璃河遗址作为西周王室所封燕侯的封国,其居住者主要是周人。这些人死后,仍按周族的葬俗埋葬,墓地中随葬的器物,主要也是他们常用的传统物品,因此,它主要是周文化因素。同样,刘家河商墓虽然位于平谷,其内涵也不单纯。就多数器物而言,它们与中原商文化有许多共性,但它不是先燕文化。指出这一点诚非没有意义,因为在我们推论其墓主及其族属时,这是基础性的条件。

刘家河商墓周围因未经钻探、发掘,相关情况尚不清楚。十年前,我们和柴晓明同志在柴福善同志的陪同下,曾到平谷作过一次调查,发现平谷县城附近散布有好几个遗址。有的遗址因水土流失,破坏严重,只剩很小一部分,十分可惜。那次也对刘家河商墓周围的地形地貌作了考察。刘家河商墓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它的附近会有同时代的墓葬与遗址。刘家河商墓的发现,给我们提出了许多问题。在这里做些工作,一定会有多方面的收获,很可能会找到相关的答案。所以,有必要在这里做进一步调查与发掘,扩大己有的认识,推进研究的进程。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想法最终未能实施,至今仍感到遗憾。这次来平谷开会,看到大家对刘家河商墓表现出很大的兴趣,听说区领导也十分重视,看来这方面的工作条件比过去更有利了。因此,围绕刘家河商墓提出的问题,有目的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探索,相信会有重要收获。这对研究平谷的早期历史,促进平谷的经济,都会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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