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这是公众参与权在宪法中的一种体现。它赋予公众以参政议政的权利,但是中国宪法和其他法律并没有对政府是否需要回应以及如何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出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的空白造成政府回应的外在动力缺失。对此,中国应该在宪法中明确规定政府有义务、有责任对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做出回应,由此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公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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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成俊:
杨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