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怒江水电开发作为云南及中国水电建设的重大工程,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对于怒江流域水电开发所具有的巨大经济社会效益,人们给予了普遍认同和充分肯定。与此同时,人们也对怒江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民族文化传承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一些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从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保护的角度对怒江水电开发提出异议和反对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正确认识和看待怒江水电开发与流域地区生态环境及民族文化保护的关系呢?
我们认为,水电开发作为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和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无疑会对流域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产生重要影响,这是不言而喻的。正因为如此,在规划和制定水电开发建设项目时,必须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专门的研究和评估,这既是现代水电开发建设的必经环节,也是对包括水电建设项目在内的任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必然要求。但需要强调的是,怒江水电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事求是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对怒江水电开发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和评价。从这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出发,我们认为,当前一些学者和社会人士关于怒江水电开发与怒江流域生态环境及民族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的认识是不正确的,也是不科学的。一些学者所提出的关于怒江生态环境及民族文化保护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非人文的自然主义环境观和非科学的文化保护观。这种非人本的自然主义环境观与非科学的文化保护观,不仅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而且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当前对怒江水电资源的合理开发。因此,对有关问题和看法,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的辨析和科学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