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村集体(搬迁户所在的村委会或村民小组)
丙方:大冶镇人民政府
甲、乙、丙三方经多次友好协商,根据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下述条款达成协议如下:
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