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保护工作,是管理全国文物资源、考古、博物馆工作的行政机构。国家文物局具体负责研究拟定全国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遗产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审批考古发掘项目;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等等。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县、市政府均设立负责文物保护的行政机构,管理本行政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中央、各省和不少市、县等均设有文物考古研究所、博物馆、古建筑保护研究所等文物事业单位,负责本地区的文物调查、发掘、研究、保护以及文物的收藏、保管、研究和展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