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谈判的一个主题,越来越被各国高度重视。金融服务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重大的政治、经济目标,因此各国对本国金融业都制定了各种管理法规、条例及行政措施。对不同国家已有法规及管理措施的相异情况如何处理,是WTO各成员方关注的焦点。按照国内法应受尊重的国际惯例,一方成员对其他国家在金融服务方面的谨慎措施可以给予确认。各成员方在承诺维护国内现有金融服务管理现状的前提下应承担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义务。国际金融开放程度实际上就是各国通过金融服务贸易壁垒对本国金融业的保护程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在与国际接轨方面取得一定的进展,但还面临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全球化的巨大挑战。中国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速度取决于诸多因素,诸如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体制改革进程、金融法规的完善程度、国家对金融业的监管水平、金融机构的经营水准和竞争力、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及其与中国的关系等等。因此,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只能是循序渐进的。在准入条件方面,必须严格灵活掌握:一方面,要选择那些历史悠久、资信条件高、对中国确有必要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防止具有潜在风险的机构进入;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中国金融机构现有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在大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方面,采取循序渐进的试点办法,积极推行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体系的透明度、效率和竞争能力,是参与金融全球化的基础。随着中国金融业的不断完善和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虽然中国金融服务业与《服务贸易总协定》和《金融服务协议》的要求越来越近,但是改革仍然是循序渐进式的。
本报告着重从中国银行业、保险业的分析入手,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金融业所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建议加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