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民生之本,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农民)对土地所享有的权利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一些长期以来议论较多但始终没有触及的改革有了明确提法,对一些过去虽有涉及但意见并不明确又事关重大的问题有了突破性、开创性的改革意见,在理论和政策上取得了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然而,实际工作中上位法的不明确,导致宅基地及农房纳入统一登记过程中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本文旨在通过总结我国农村宅基地权属制度的调整历程,分析现行宅基地权属制度的不足,结合北京市门头沟区正在开展的宅基地地籍调查工作,对农房和宅基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进行浅显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