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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业区域竞争格局演变与协同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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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区域经济的发展走过了一条从均衡到不均衡再到区域协调发展的道路,与此相对应,中国工业的区域化布局也表现为同样的态势。改革开放前30年,为了矫正旧中国遗留的工业70%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的格局,在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下,中国工业选择了均衡布局的政策,沿海与内地工业发展差距不断缩小,特别是在三线建设时期,东、西部的工业差距得到了进一步的平衡。然而,这种均衡发展战略却受制于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的短缺,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逐利性日趋明显,效率差异使优势与劣势进一步分化,东部地区工业发展的区位优势突出,加上外商投资的区位选择,工业的区域发展由均衡滑向不均衡,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化特征,同时也拉开了工业区域间分布的差距。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受工业化进程、技术进步、产业转移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国工业的区域化发展开始重视平衡性和协调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的区域化发展和演变有着深厚的理论依据。1909年,德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韦伯在其《论工业区位》一书中,首次系统地论述了工业区位理论,他认为,运输成本和工资是决定工业区位的主要因素,之后,弗特尔(1924)、俄林(1933)、胡佛(1937)等经济学家也从微观层面上探讨了如何以最低成本和最大利润的原则选择厂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下简称“二战”)后,区域经济理论转向宏观方面的研究,法国经济学家佩鲁(1950)的“增长极”理论,即经济增长通常是从一个或数个“增长中心”逐渐向其他部门或地区传导,因此,应选择特定的地理空间作为增长极,以带动经济发展;德国城市地理学家克里斯特勒(1933)和德国经济学家廖什(1940)的中心地理理论,即不同的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不同,从而形成大小不同的中心地,它们按照一定的等级秩序在空间有序排列形成中心地体系。这些微观和宏观层次的理论为我国工业在区域间的不平衡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邓小平同志(1986)在改革开放初也提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规律,强调“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搞平均主义不行”,要科学地选择优先发展的地区,注重培植经济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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