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四化”的基础上,明确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设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次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到国家总体战略的高度,为我们深化改革确定了全新目标和鲜明指向。随着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采取措施简政放权,打破部门壁垒和地方利益分割,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全新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家战略逐步成型,这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重要方向。
从北京自身的情况看,近年来,在快速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伴随着城乡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郊区的乡村治理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随着城乡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乡村治理中的村干部腐败、基层党组织涣散、集体经济削弱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到首都的和谐稳定与科学发展。2014年中央巡视组向北京市反馈情况时提到“乡村干部的违法违纪现象凸显,‘小官巨腐’的现象严重”,集中反映了这一问题。
有鉴于此,本文认为,今后我们在深化农村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在继续以“新四化”为方向推动其他领域改革的同时,逐步推动农村治理结构的改革与完善,并将其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作为首都郊区改革和科学发展的基本内容和关键环节,为未来首都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基层管理体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