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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引导闲置农宅合理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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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农房所有权,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性权利之一,也是农民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管理权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和变化,农村特别是山区、半山区的闲置农宅日益增多,其开发利用、增加收益、权益保障问题正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最近,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组织农业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的专家,分别到北京市属六个区县、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德清县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综合分析表明:闲置农宅确不少,开发利用多条道,理性运作效益好,合作共赢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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