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闲置农宅是指在城镇化进程中,远郊山区由于劳动力外出打工、迁入城镇、自然减员等原因,形成的半年以上无人居住但仍具备农宅基本功能的农民房屋。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山区闲置农宅利用成为迫切的现实需要。本课题围绕北京市“新三起来”工程,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推动土地流转的相关部署要求,探索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对平谷山区闲置农宅进行充分利用的有效方式。
课题组对平谷区11个乡镇的137个山区村开展了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了平谷区大华山镇挂甲峪村,镇罗营镇张家台村、大庙峪村和东四道岭村,以及金海湖镇东上营村,还走访了北京市和外省市开展闲置农宅利用的典型地区,在此基础上,课题组对平谷山区开展闲置农宅利用的可行性、制约因素,京郊及外省闲置农宅利用的经验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提出了平谷区推进闲置农宅利用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