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和旅游标准化建设都是旅游发展的新观念、新举措,二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作为新生事物,全域旅游背景下的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理念不到位、在“全”字上下功夫不够、标准体系不完善、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标准贯彻不力、保障不足等问题。为此,要以旅游者权益保障和可持续旅游的理念统领全域旅游背景下的标准化建设,坚持全面性、人本性和引领性,突出特色,明确重点,做好标准体系规划,发挥政府、社会、企业的共同作用,以提高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企业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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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作前: 作者侯作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教授(邮政编码 310015)。
胡斌: 胡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讲师(邮政编码 3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