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小本借贷处,是1930年代天津市政府与银行界合作,为救济小本工商业者所实行的一种借贷形式。它设立的目的在于扶植小本工商业,打击高利贷。小本借贷处成立后,借贷者非常踊跃,但是小本借贷的效率不高,代办处始终也没有建立起来。因为借贷条件的限制,一些需要借贷者无法借贷;灾害和战乱以及借贷处本身地位的变迁,使偿还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使小本借贷处最终没有成为与典当业一样重要的民间借贷机构;同时反映了天津市政府在促进城市金融现代化时所面临的困境,表明了政府与社会只有恰当合作,才能把小本借贷处办好。
城市史,文集
冯剑: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