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话者和听者两个角度对表达义、预设义和蕴含义的特点及区别进行分析,认为表达义具有“不可取消性”“不可分离性”“可推导性”三个特点;预设义具有“话者非主动性”“推理非必要性”“不可取消性”三个特点;而蕴含义也具有“话者非主动性”“推理非必要性”“不可取消性”三个特点。另外,表达义的推理难度较大,而预设义和蕴含义的推理难度相对较小,因此听者有可能利用较容易推理出来的预设义和蕴含义来帮助推理话者的表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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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波: 汪波,北京外国语大学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