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的非遗保护工作全面展开,非遗普查、挖掘整理、抢救保护、建立名录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非遗保护中,政府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存续状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别采取了“立法保护” “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四种保护方式。随着非遗保护的不断深入,生产性保护被越来越多的人重视,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国家级非遗项目“山二黄”为例,论述了传统戏剧生产性保护的地位、作用、意义及措施。
文化事业,方针政策,研究报告,中国,2015~2016
王平: 王平,本科,十堰市群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研究方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