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基本问题是少数民族文学的语言与表述问题,各少数民族语言(母语)表述的多样性,构成了当代中国文学的多样性叙事和多元化。但是,在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和批评过程中,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语言与表述问题,不能仅是语言(母语)表述的多样性,即用母语的叙事。实际上,批评者还需要看某个民族作家是怎样用母语来叙事?在这样的叙事中包含怎样的文化观念?这些观念对构建社会的整体文化有何种价值导引?“单边叙事”可能不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但的确是一个问题,是一个文学事实或文化事实的存在。这个文学事实或文化事实表明的是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及文化的建构还是一个长期未完成的工作。对这个问题,笔者多有感触。现在,也有不同民族的民族文学研究者指出了这个问题,1268088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当代民族文学研究话题。
关于单边叙事,就其理念来说,已有诸多大家的阐释观点。1268089单边叙事,是文学主体自觉的体现,在笔者看来,就是一种把日常生活经验中的整体丰富、随意多样的现实,或简约或重写成被控制的、在策略上事先限制的叙事。对不同的叙事者而言,采用什么叙事策略,即采用或不采用单边叙事都是非常自然而便捷的。一般地讲,汉族作家可以写少数民族,相当多的少数民族作家在自己的文学创作中也都有多民族的文学人物和叙事。可由于特定的区域、民族文学传统、宗教背景等原因,一些少数民族文学的文本叙事中没有对非我族的“他者”的叙述:简约化或限制对“他者”的叙事,而重写本族群、本民族的叙事,想象虚构的都是单一的本民族的故事,其中包括纯粹的本民族的事件、场景、人物、观念和理想。就作家文学创作本身而言,这是没有什么可质疑的。但是,要进行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面对这样的单边叙述文本却是需要进行多方位的价值判断。因为在任何一种叙述行为本身背后都存在特定意识形态的制约性影响,这些影响会对叙述的修辞策略产生直接作用,所以,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中的单边叙事,在笔者看来,是当代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修辞。
叙事的过程是话语叙述的过程,单边叙事也就是单边叙述的过程。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批评过程中的“单边叙述”的问题,是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要体现公共性时不可回避的话题。虽然,我们现在时刻都在讲当代中国多民族文学相互影响、学习,是互文性的产物,但是在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中,特别是进入20世纪末和21世纪后,单边叙述作为一种书写方式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有增加之势。单边叙述作为表达着特定的“一束关系”的叙述方式,1268090通过任何一个具体的叙述在任何特定时间内的运用而同时被人们所感觉或感知。因为不管是文学文本还是网络文学论坛,读者在阅读时都清楚地知道,阅读“也就不只是把一本书当作一本书来阅读,而是把它放入脉络,以理解它是怎样产生的。没有任何书是凭空迸出来的。写作是一种选择行为,其中牵涉一系列的选择,由作者与社会互动而形成”。1268091
从2006年开始,西藏“草原部落”诗歌论坛的明显变化给读者的反差是非常巨大的,这使人不得不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单边叙述或抒写。同样,在笔者的记忆里,新疆当代文学中,汉族作家笔下有许多的题材是描写和表现新疆少数民族生活内容的,在叙事作品中有许多主人公都是少数民族。不管是“文革”前还是“文革”结束后,新疆有一批汉族作家的主要作品都是以少数民族生活为题材的。1268092这个被称为“民化”的文学形态一方面是汉族作家想从异文化中获得素材和养料;另一方面是与主流的文化政策有关系:在边疆地区的文学工作者必须要表现边疆的生活,表现少数民族的生活,因此,许多汉族作家都自然而然地在自己的作品中把少数民族题材、主人公作为重点来叙述、描写。可能这些人物形象有概念化、肤浅化的痕迹,但这些作品的读者基本上都是汉族读者,他们可能是在一种好奇、新鲜的阅读心态下完成阅读过程的,可这并不排除他们对一个民族基本的思维方式和情感心理的了解和把握。但据笔者了解,少数民族读者和批评者一般很少会接受这样的本民族的文学形象,认为那是非真实的,是不完整的少数民族生活表现,是对少数民族生活的非现实主义的叙述。1268093虽然,笔者可以看到那个时期有一些描写、抒发维、汉两兄弟民族团结,共同工作劳动的诗歌,如共产党——使我们得到解放/解放军——/帮我们盖起了宏伟的工厂。/一台台崭新的机器/在车间里闪闪发光/隆隆的机器声/震荡着整个厂房。/在毛泽东时代里/汉族工人和维吾尔族工人是朋友/这友谊的花朵/开放在匹匹布上。/布匹带着友谊/到城市,到农村,到……1268094这是维吾尔族业余工人作者直接用汉语写作的诗歌,其中描写了新疆七一纺织厂的建立和各民族工人共同劳动生产的情景,歌颂了民族团结。但在新疆的少数民族作家叙事作品中,以汉族群众的生活和以汉族人为主人公作为叙述对象的内容却是相对比较少见的,这在20世纪50年代的作品中就可以看到。1268095当然,这些作品可能与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语境有关系。可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和丰富发展,20世纪末和21世纪以来单边叙述的作品与过去相比,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多了;除一部分反映内地的少数民族生活的文学作品外1268096,相当部分作品中都少见“他者”的人物形象。即使是反映城市生活的作品中,也几乎没有他族的人物形象。这在多民族地区的城市生活中是难以理解的,一个民族的城市居民在日常的生活中,实际上不可避免地要与其他民族的同事、邻居发生各种自在性的联系,而这种自在性的联系本身就是我们每个民族日常生活的实质性内容。如果说一个作品是现实主义叙述的话,那么这种少数民族日常性的生活表达中应该是具有他者民族存在的。从叙事与日常生活的关系看,虽然,叙事不同于日常生活,指称的是有顺序的虚构作品,叙事比日常生活要集中、概括,叙事要突出特别的人和特别的冲突、问题、威胁或使生活变得复杂的任何事物;而日常生活往往被看成真实的、自在性的、相对平凡的。但在伯格看来,日常生活仍然构成了闭合的虚构叙事结构“开头、中间、结尾”中的“中间”部分,在叙事结构中,叙述的各种纠葛可以在“结尾”里得到了一次性的解决,可是作为“中间”部分的日常生活却被长时间地反复“重演”。“因此,日常生活的许多方面都有叙事特性,社会科学家现在开始承认并研究叙事在人们的生活中和在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我们必须学会如何‘阅读’叙事,以分析的眼光看待叙事,看到叙事中与我们生活中诸方面的类似之处,看叙事中的男女主人公象征了什么,以及他们反映并影响我们关于权力、性、道德、美好生活等等的观点的方式。”1268097这是因为日常生活存在于每一社会之中,构成了任何个体存在的基础。正是在这惯常的、微不足道的、琐碎的一天又一天中包含不同个体极具吸引力的“互动形式”,这是赋予任何个体与他者进行交往行为的规则、结构和形式。日常生活里的互动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更大的社会系统,揭示人类如何通过创造性的行动来塑造现实,因此,日常社会已成为现代性的表征或现代文化的组成部分。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叙事中如果缺少这种不同个体、族群在日常生活中的交往互动,而仅仅是单一性的族群个体叙事,那么我们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所具有的社会公共性内涵是否就会显得轻飘了呢?
同时,似乎少数民族批评者也不太注意评价新时期以来汉族作家的创作和批评的,笔者至今还很少看到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者从社会公共性的角度出发对汉族作家的文学作品、论文或著作进行批评的文章。作为少数民族文学的批评者,他们当中的部分人更注重建立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文艺理论体系;他们紧密关注新时期以来本民族文学创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并力图从中总结科学的理论并将之系统化,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具有鲜明本民族特色的文艺理论体系。当然,把追求一个民族的文学理论体系本身作为一个理论批评者的目标,完成一个民族文化现实表现的丰富和繁荣,这是一种文化自信的表现,值得肯定。但这样的工作又是非常有难度的。因为可能会有人不禁要问:难道在当代,一个民族就真的需要有自己独立的一套完整的文学理论或批评理论?中国的56个民族或族群是否需要有56套(种)适合自己本民族文学、并由本民族自己创造构建的文学理论体系?如此这般的话,那么一种理论的抽象、概括性和普遍性意义又从何谈起?
在对待本民族文学的问题上,维吾尔文学批评者帕尔哈提·吐尔逊提出了本民族当代文学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他认为,新时期以来的维吾尔文学单边叙述的特征依然很强烈,“有些人出于民族自豪感过高评价本民族的文学,他们认为,因为语言障碍,别人不理解维吾尔文学。如果不是这样,维吾尔文学早被世人所接受,并会被看成是最伟大的文学。这种非理性的幻想可以理解。一次又一次遇到挫折的人才会有这种幻想。他们还是把大话、说教和口号当作非常了不起的文学,很多人幻想用一首诗或一篇小说解决人生所有问题。而认为别人不写这样的大话是因为他们堕落,失去了伟大的理想。在维吾尔文学中到处可以看到‘啊,人生’‘我的人生观’等词汇”。1268098在帕尔哈提·吐尔逊看来,这些单边叙述都是自己生产、自己消费的文学和批评,其中体现的是本民族文学自言自语的话语姿态的惯性和强大力量。帕尔哈提·吐尔逊的观点激烈、犀利,虽有偏颇之处,但是给人以非常的触动:为什么在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中,会有部分少数民族文学作家或批评者愿意单边叙述呢?
单边叙述需要有相同经验和心理的观众或读者,因为就小说而言,小说的结构中存在感情与参照体系,小说的结构是一种“情感结构”,这种结构可以使观众、读者时刻认同、热爱自己的民族并且接近某个民族的人或某国人。对此,柄谷行人认为,报纸和小说在确立民族“想象的共同体”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说:“因为报纸小说提供了把从前相互无关的事件、众人、对象并列在一起的空间。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应该说‘小说’在民族形成过程中起了核心作用,而非边缘的存在。‘现代文学’造就了国家机构、血缘、地缘性的纽带绝对无法提供的‘想象的共同体’。”1268099显然,小说的这种作用正是通过单边叙事而体现出来的。因此,单边叙述文本可以使自己拥有相当多的具有共同想象经验的共同体成员的文学读者。当然,从文学社会学的角度看,单边叙述文本也会由于自己叙述的“共同视角”,在拥有一部分“共同体”读者的同时也极易疏离更多文学市场的其他读者。单边叙事强调本民族文化的“想象共同体”,可能会引起非“想象共同体”成员读者在阅读理解时的诸多误读。因为下面这样的说法笔者是赞同的,即“分离主义和本土主义在我看来已经没有活力了。文学新的和扩大了的意义的生命力不能系于一种性质,或者一件事件的零散概念”1268100。因为我们都非常清楚地知道,文学总是文化的反映,而在当代社会文化生活中,对任何一个群体、民族而言,“文化永远不只是拥有的问题、绝对的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借与贷的问题,而且是不同文化间的共享、共同经验与相互依赖的问题”。1268101作为一个普遍的准则,文化的共享、共同经验与相互依赖问题体现在文学上,就是文学必须也是自然要进入社会公共领域中。
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当下少数民族生活的部分文学作品而言,我们可以说单边叙述是不太考虑多群体、多民族共同生活的社会公共领域性问题的,表现的似乎仅仅是“自我”在“本土”上的活动。因为单边叙述把他者当作不存在的,他者也不是参照物了,单边叙述留下来的可能只有自我的爱恋和对自我的认定。由于单边叙述的过程是叙述者想淡化或忘却他者的存在;是一个叙述者仅有民族历史的时间流动而没有空间网络联系的单向性要求的存在,所以,这样的叙事文本是缺乏历史“坐标”参照的叙事,这样的叙事其实是作为文本中虚构的“强权”,是一个族群或民族的自言自语的言说。在这样的叙事言说中,包含一种由于强烈的自我个体性自尊而对就近的“他者”自在性存在话语言说的有意识地漠然不顾,显然,这样的漠然不顾是一种担心被“他者”所影响、改变或遮蔽的忧患和焦虑的体现。就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而言,这种单边叙述是在继续完成一个民族的社会生活的历史进程,并且是用现实主义来叙述这个进程,但这并不仅仅是在叙述民族生活的现实,也不是为现实主义而现实主义叙事。我们知道,作者采取哪种叙事形式或不采用哪种叙事形式都与其对世界的看法和体认有直接关系,这是一个作者与他所面对的现实之间关系的一个隐喻或象征。与其说这是叙事形式或叙事视角的问题,不如说这是意识形态的问题。而实际上,在历史的进程中这样的文学叙事都是必要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工具,在不同的时期这种意识形态的意义也各有差异。因此,面对如此的少数民族文学中的现实主义叙事,我们的文学批评者要意识到这种单边叙事的社会文化意义。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凌津奇的观点是比较客观的。在凌津奇看来,对少数族裔作家而言,不管为了什么原因选择了现实主义叙事,就他们在特定时期所面对的社会与各种政治、经济和文化矛盾与冲突来说,这种叙事都是一种必要的意识形态工具。所以,批评必须要关注文本中各种意向表达之间的关系,这是少数族裔文学批评的关键,因为“我们只有回归到那些批评冲动最初浮现并被本质化的(essentialized)场所,才能对它们全面把握,并对其重新进行协商”1268102。当然,产生部分少数民族文学单边叙事的原因是多种的,1268103但不管怎么说,最终,少数民族文学中的这种叙事是为了体现本民族的主体性意识,是在与他者文化有意或无意的疏离,与主流文学的自我边缘化过程中,呈现出本民族意识形态话语的张力性姿态。这种张力性姿态的意味在于通过一个族群或民族在“本土”的自在性和想象性的生存状态文本,带出本族群或民族欲求的利益、权力以及在世俗力量之下产生的多种复杂的情感心理成分。由单边叙事所带来的这一切,如果从历史文化认同的角度看,其实表明了这样一个认同逻辑:我们的族群或民族存在一种本质的、不变的身份,我们的传统是可以不断重复和再现的传统。这是一种看似简单但却广泛存在和运用的认同逻辑,只要有了这样的逻辑前提,任何单边叙事必然会长期存在下去。因为在这种单边叙事中,某个族群或民族的“自我”与“他者”的差异、自我文化的中心与他者文化的边缘仿佛存在一种永远不能跨越的鸿沟或边界,“自我”与“他者”似乎各自沿着不同的历史轨迹在运行。显然,这是一种高度中心化的、排他性的叙事、叙述话语策略,这样的叙述策略有可能阻碍我们自己个体化地看待他者的人性,同时也阻碍普遍地看待他者的人性,因为我们如果要把他者看作同自己一样的人和完整的人,就需要把他们看作具有自身故事叙述的个体。
但是,通过单边叙述而要达到的本民族或族群的意识形态意义,是否就可以在这种现实主义叙述当中全部实现呢?其实不然,因为现实主义叙述不只是对一种现实存在的描写再现,现实主义叙述在这个意义上,不仅保留了人们对这个现实世界的经验记忆,并且通过自己的叙述行为与这个世界的规约、真理发生着联系。同时,从叙述主体的意识形态结构生成看,叙述主体自我意识中的“他性”意识形态建构始终是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生成的过程之中,自我意识的表达实际上呈现着“他者”存在的影子;而反过来,决定自我意识中的他性意识形态的“他者”又要直接影响“自我”的存在和表达。就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文本而言,民族文学中的现实主义叙事对“他者”的叙述再现,本身是在叙述“他者”时再现了自己,实际上叙述再现的对象就是自己。因此,仅靠单边叙述是无法完成所有本民族或族群的意识形态话语意义的表达的,要完成这样的表达还需要多边的叙述,还需要多种他者群体或民族景观、事件等的共同被叙述。这是因为“我们对真实的感知,不仅依赖我们为自身塑造的诠释与意义,还依赖我们接收的诠释与意义。因为接收的诠释是社会生活整体的一部分”。1268104为此,萨义德借用了莱特·米尔斯(C.Wright Mills)的一段话来说明自己的观点,“了解人类处境开宗明义的规则就是,人生活在第二手的世界。他们觉察到的经验还多于亲身体验,他们自己的经验又总是间接的。他们生活的品质决定于他们从别人那里接收的意义。每个人都活在这种意义的世界中。没有人会单独正面遭遇千真万确的世界。人们的意识无法决定他们的实际存在,而他们的实际存在也无法决定他们的意识。在意识与存在之间,矗立着其他人传递过来的意义、设计与沟通”。1268105按照莱特·米尔斯的意思,这些接收的与受到操纵的诠释,会深刻影响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各种意识。即使是一个人或群体在进行单方面的叙述,他的叙述和诠释方式也并不是自己的,而是别人的话语和图像被他占为己有。所以,单边叙述也就无法摆脱社会公共交往领域中公共性因素的影响,这是一种社会性的规定。在当代社会文化生活中,文学批评作为一个社会的文化构建力量,必然要求诸种文学文本里要有社会公共性因素的存在。就一般来说,当一个少数民族或族群的文学表达在主观设置上没有建立在社会公共性的基础之上,只是为了差异性而去表达差异性,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只能使自己参与这个社会公共领域活动的意志表达受到影响,并有可能使自己的文学影响、传播受到限制和损耗,失去文学的活力。
在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中,单边叙事作为差异性的表达是无法改变的吗?每个少数民族文学文本都是应该如此或者必然如此吗?在笔者看来,实际上,在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中,单边叙事作为一种主体自觉的追求是现实存在,但要真正达到单边叙事的目标又是非常困难的。这是因为文学是文化的表现,而对文化而言,非本质主义的做法是拒绝把文化等同于某个民族或族群自身。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拒绝拥有某种认同,而是要拒绝能够去认定自身,能够拒绝说“我”或“我们”;在当代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文化生活中,各个民族或族群作为文化的主体只能以不认同于自身,或者只以不同于自身的差异获得主体的形式。因为自现代启蒙以来,作为主体自身已经过了一系列的变异,主体自身的断裂已使主体在当下的全球化时代呈现为一个主体的破碎和多样性形态。在这时“从启蒙中形成的我想要成为自己行动的结果,却又遭遇了不能赋形的东西:居于深处的经验图示,感情构架,还有无穷的欲望。欲望和自我塑造的碰撞不仅导致无穷的冲突,还导致我无一刻能‘拥有’自己。自传写作是能最终说出自我个性的尝试。自我不能停止写作表明,‘真正的我’是独立于写作者的”1268106。欲望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欲望的生产实际上是社会关系的生产。毕尔格对自启蒙以来主体的自觉到目前主体的退隐进行的描述,其实都离不开这样一个基本的前提:主体的存在是与他者关系的存在,是动态性的社会存在。每个个人、群体、民族都是社会存在意识的载体,因此对我们任何人来说,“人,作为一种有意识的存在,就是为了回应其他事物,而我们不了解其他事物,就完全无法了解自己,那又怎么忠于自己?而且,在理论上,更是在经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支持这种不平常的判断——人最容易知道和自己有关的‘真实’。和我们自己有关的事实,并不特别坚定,也不特别能够抗拒怀疑心态造成的瓦解。其实,我们的本质相当难以捉摸,脆弱不堪,不比其他东西的本质更稳定,也并非与生俱来”。1268107显然,作为个体,自我主体的本质其实是在与其他自我主体的关系中发生的,而在当下,主体已是一种社会的集体。一个群体、民族要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作为集体的主体,就必须要通过与其他作为集体主体的关系连接而得到了解。文学文本蕴含的深刻性也就在这多种关系叙述的丰富性之中。在笔者看来,任何伟大的小说都是对特定社会历史的清晰反映,单边叙事由于在叙事的过程中没有把更多的“他者”与自我的表达连接在一起进行叙述,在强调一些东西并有意识曲折地排除一些东西的时候,就可能在叙述行为中有诸多的“空缺”,这本是通过对他者的表现来增加自我真实性的叙述话语。但由于“空缺”的存在,就会产生叙述过程中作为社会历史背景的“景观”的模糊性或简约化,有可能使文学文本所要表达的意图受到消损和制约,这仅仅是一个群体、民族自我主体的“风景”而缺乏“他者”的叙事,从而降低在更广大的社会接受阅读层面的传播,实际上是在进行文学影响的自我遮蔽。所以,笔者十分赞同这样的观点:“实际上被证实的一点是,在同一片土地不同文化的人民之间,在那些具有象征性的竞争、冲突中缺席,才是真正危险的疏远异化的标志。”1268108
在当代,每个民族的文化持有者的文化身份都是“混杂”的,每个民族的文化自身都并非内在同质的,而是歧异性的,都经由与其他文化的互动;同时,异己性的体验一直不断发生在个人自身的认同之内,每个民族文化的内涵不断地受到成员们的竞逐、想象与再想象,不断地被超越与妥协。因此,任何文化的认同与其意涵都是多重的,没有永恒不变的本质。因为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公民认识到文化歧异性为理所当然的现象,认识到文化歧异性其实与他们自身文化相关,甚至重叠,但无论如何无法化为等同的东西。从一个文化跨越到另一个文化的可行性是存在的,这样的行动也是无可避免的,因为每个公民同时是多种文化的成员”1268109。所以,詹姆斯·塔利认为必须要在文化歧异性上互相给予尊重与肯定,只要有了这样的一种做法,就可以更进一步强化批判自身文化的立场以及对其他文化宽容但不失批判的态度。对此,詹姆斯·塔利十分强调“海达族家园的精神”。1268110笔者以为,他的观点对我们具有启发性,即强调各民族的公民在当代社会公共性精神的引导下,共同致力于对话和协商,以找出调解彼此间文化差异的恰当形式。这其实也就是在讲公共性与民族差异性的关系和相互作用,让所有的不同民族的公民都加入社会的公共性生活中。通过参与社会公共性的过程,使每个民族都具有反思自身文化的能力,这个能力是一种“视自己本身的文化生活为陌生怪异的能力,这样的能力让我们能够自本身的生活中出走,对自己的文化采取批判的态度,因而使文化可以接受质疑、不断再诠释、协商、转换以及不认同于自身(non-identity)”。1268109在笔者看来,要达到这个目标,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中的叙事就应该是多边叙事,是民族的“自我”与“他者”民族之间关系的叙事,是一种跨越本民族文化的多元叙事,只有一个民族的多边叙事才可能有关于多民族共同生活的一系列话语表达;才有各种文化间的真正相互质疑、再诠释、协商和转换。这时,作为多民族国家中每个民族的公民以他们共有的国家的公共领域为表达的基础资源,既述说着自己的故事,也转述别人的故事;跨越文化藩篱,加入涉及社会公共领域的公共性的对话当中,使自己的叙述和表达能够为社会公共生活提供更为宽广、更具批判性和建设性的公民精神。
显而易见,当代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同样需要这样的精神。在我们的少数民族文学中,各民族文化在形成与认同的过程中是紧密相依的,这在现代各民族文学里已得到了表现。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当“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一个学科被提出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批评基本上都是在国家的意识形态导引下进行的,在当时,作为国家公民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家和批评者在文化意义上是多重性的,在文学叙述和抒写时,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便多少立足于某个已经妥协的、跨越文化界线的、‘折衷’或‘共通’的基础上,并有某些跨文化交谈与理解的经验;也就是,与众多异于己者遭遇及共处的经验,并且目睹这些异己展现相似与相异之文化”。1268112这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实际情况,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文学叙事就是如此。对于相当一部分的少数民族文学而言,小说叙事的出现可能是一个新鲜的事物,所以要尽力把自己本民族的社会生活内容作为最基本的现实主义表现,这时,部分作家采用单边叙述来达到展示本民族社会生活与文化的意图是明确的,虽然文本中极少或没有具体他者的存在、没有他者的形象和叙述,可是在具体的文本中他者的影响却是无所不在。例如,在反映新疆农村合作社运动和生活的作品中,有维吾尔族作家的两篇小说《入社》和《不是自己人》,这两篇小说都是在叙述20世纪50年代新疆农村社会的变化给维吾尔族农民思想情感带来的深刻影响。《入社》叙述的是一个充满自信、性格倔强和保守的传统维吾尔族农民由坚持不入社到自愿地加入合作社的过程;《不是自己人》描述的是维吾尔族农村妇女古丽逊汗在合作社成立后政治思想觉悟提高,警惕和揭发自己过去的丈夫斯拉木江搞破坏活动的行为。这两篇小说描写的虽然都是维吾尔族的人物形象,故事的叙述具有浓厚的维吾尔族生活意味,人物的对话和心理表现都十分生动,但是,在这两篇小说中,所有的这些人物都是在为加入合作社和保卫合作社这样一个主题而焦虑,而这个主题显然是他者的。同时,在《入社》里有大量诸如“我们父亲毛主席他老人家”“我们齐劳动,建立合作社,跟着毛主席,一直向前走”的叙述话语;1268113在《不是自己人》里有“国民党”“县党部”“阶级敌人”“党和政府”等他者的概念的存在。1268114就文本来看,当时的维吾尔族作家是无法摆脱特定的社会历史语境的。在这两篇现实主义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新疆农村合作化运动中,维吾尔族人民群众对农村合作社的真实历史感受,在这现实主义的叙述里,民族的文化被跨文化交谈与理解的经验所代表,叙事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工具被“共通”在国家的意识形态控制和导引之下。这个时期的文学虽然谈不上具有社会公共性意味,但是表明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任何少数民族文学要达到单边叙述的目的都是十分困难的。当然,在那个时代,由于一个少数民族文学作家单边叙述的主体性要求也是薄弱和不明确的,所以,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叙述话语差异并不大,只是在共同叙事中保持着各自民族语言文化的表达特征。
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虽然部分少数民族文学作家从文学主体性和民族主体性的角度对单边叙事提出了新的要求,一种民族文学自觉的追求十分强烈,出现了许多表现本民族文化自觉意识和自我文化身份认同的作品。但是,作家主观的单边叙述愿望和追求仅仅构成了文本结构的某些层次,虽然有时候也可能在文本的所有构成中全部得到呈现,但不能真正实现或完成单边叙述的要求。因为即使这样的单边叙述,在叙述的过程中也往往会与多种话语交叉,他者存在的影响时隐时现。比如,在笔者看来,维吾尔族作家穆罕默德·巴格拉希在小说《心山》中要极力完成这样一个单边叙述的故事:维吾尔族小孩伊力多斯眼中的城市、夏库尔村和象征民族精神理想的“心山”,这个“心山”有点像是一个纯粹的乡土观念,这个“乡土观念”是以共同的民间象征表现出的认同。在穆罕默德·巴格拉希的《心山》里,“乡土观念是一种透过象征物表现出来的群体兴奋,像是一道使熟悉的普通景色变得灿烂辉煌的神奇光线”1268115。在《心山》里,这个城市、农村和“心山”都是从民族主体性的视角被叙述的,在叙述过程中看不到城市生活的丰富多样性和当代农村生活的多样性存在,城市和农村基本上是一种被抽象化、单向度的表达,是两个差异性的存在。城市在巴格拉希的笔下成为欲望的象征,城市文化中的边缘人维吾尔族小孩伊力多斯被当作了判断城市文化的主角;而夏库尔村作为农村、乡土被描绘成丰满充实、慷慨大度、生机勃勃的拯救之地。在这差异性的存在中,民族精神理想“心山”成为叙述的中心,“心山”作为一种重复性的叙述反映了作者在自身存在的思考过程中的一种长期焦虑。可以说,作家主观的单边叙述愿望和追求在文本的所有构成中全部得到了呈现。可是在巴格拉希的这个小说文本中,还是有诸如“考古队”“展览”“飞机”等象征着他者存在的表达。在小说文本最后添加的纳热西老人激进的呼唤,作为一种叙述,既是在告诫后人不要遗忘了自己民族的精神信仰追求,同时也透露着民族的传统自我在“他者”影响面前的极度紧张和焦虑。1268116在这里,一个追求单边叙述可能性的表达仍然被空间网络的多样性所影响和改变。所以说,一种民族文学自觉的追求如果仅仅过多地看重主观设置的单边叙事,其实是难能实现多方面的文学目标的。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应该“走出”主观设置的单边叙事圈子,“走出”自己预先设置的意识形态的“深刻性重复”,不能再自我限制和自我隔离,而应该面向广阔的社会生活叙事和多样的叙述。“走出”同样也要求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或研究要面向社会、走向多样性的生活,只有这样,我们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之路才会越走越宽广。但是,这样的文学批评会不会趋于泛化呢?
目前,中国文学批评受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对于当下社会生活的整体性把握和认识,对于历史和文化的本质性、确定性阐释的目标都发生了动摇及改变,相对远离过去的国家意识形态的中心化时代,而趋于一种文学批评形态、方式和目标的泛化,这是整个中国社会文化在转型过程中的必然。同样,部分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也在后现代主义的影响下,在对国家意识形态中心的认定上、对主流文化趋向的认同上也发生偏移,转向以追求本民族文学自身的个体性价值来体现民族性的意识形态话语力量。但是,泛化的当代中国文学批评虽然相对远离了过去国家意识形态中心话语,可自身却在泛化的批评过程中具有了更多的社会政治性和思想文化性的内容,这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的当代文学批评中可以看到:批评的范围和涉及对象要远远大于过去的文学批评。这其实反而说明了文学批评价值的最大化,这种最大化的批评价值不在于与国家意识形态中心话语的距离,而是在于批评本身进入了社会的公共领域,体现出了批评的公共性价值。这种文学批评的泛化并不应该视为文学批评的悲哀,对此,有研究者认为,“文学批评并没有放弃什么,相反,它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范围拓展得更为开阔,甚至有些漫无边际。有人之所以会产生文学批评之于文学现象的‘离场’或‘不在现场’的感觉或误会,一大原因其实是文学批评泛化后的遮蔽影响。文学现场主要是一种专业性的有限现场,而公共空间则是一种关乎公共利益的理论上近乎无限的互动、开放的场域。后者显然会对前者产生强大的遮蔽影响。公共空间里的泛文学批评在很大程度上更能显示出强势的、覆盖性的影响力。所以,我完全不能同意那种认为文学批评已经被迫或自觉弱化、边缘化、游离化之类的观察和看法。在我看来,泛文学批评因为获得了公共空间的生成和生存的保障,它的多元、多向度的价值目标的最大化实现,应该是局限于专业范畴内的以往的文学批评所难以比拟和望其项背的”1268117。笔者对这种关于当代文学批评的价值转向的评价予以认同,因为文学的表现空间随着社会生活的改变和丰富在不断扩大,在当代社会文化生活中,文学空间中的想象能够使我们每一个人最大限度地感受和认同他人的生活,可以帮助我们最大限度地开放自身。
作为叙事文学的小说,在玛莎·努斯鲍姆看来,具有一种“畅想”能力。“畅想”是隐喻性的想象,就是“一种能够把一件事物看作是另一件事物,能够从一件事物中看到另一件事物的能力”。“看到一种指向某些事物本身之外的感知,在可以感知到的和不在眼前的事物中看到其他事物——这就是畅想”。1268118玛莎·努斯鲍姆认为,文学叙事作为情感性的力量通过想象和同情,可以同法律、经济学一样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起到积极有力的作用,“小说对于公共理性的重要贡献之一是描绘人类共同渴望和具体社会环境的互动”1268119。它能够培养我们对他者的想象并去除偏见、培养我们对他者的同情和公正判断的能力,从而为当代社会提供了急需的诗性正义。玛莎·努斯鲍姆所表明的“文学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在当代中国整体的社会文化生活中,文学确实是在不断为社会提供充满人性的关于对民族或族群、宗教、人类生态、环境、不同阶层生存状态等具有公共性判断意义的新思考,其中这些,我们在当代部分少数民族文学文本中也可以看到。既然文学文本中包含诸多的社会公共性内容,那么,作为文学批评的价值目标也必然是多元、多向度的。在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中,那种纯粹的“审美晕眩”式的文学内部批评仍然需要存在,但只能是文学批评诸多方式中的一种,它并不具有文学批评价值的唯一性和至高无上的永恒意义。在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中,面对以通过追求本民族文学自身的个体性价值来体现民族性意识形态话语力量的文学文本,显然,用过去传统的或单一的文学批评方法是不够的,必须要“走出”。因为这些文学文本所涉及的内容是非常广泛而复杂的,用纯粹的文学内部批评似乎并不能解决文本中“象征形式”所要表达的内蕴。所以,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同样也面临一个如何使文学批评的价值目标的多元、多样化和批评价值最大化的问题,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也自然而然地面临泛文学批评的现实。
在这时,我们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需要回归性地体验并倡导那些显然是现代性的核心价值理念,要倡导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文化目标和道德诉求,也就是作为泛文学批评的社会公共理性精神。在笔者看来,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中,要把理性精神从一个民族的民族意识层面里解放出来,要使其在对公共理性精神的渴望追求过程中,具备更多的对世界和人类文化终极目标不懈的想象。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道德伦理,就是要强调各种不同民族文学个体和个体文学的存在价值,强调不同文学意义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尊重各少数民族文学表达的差异性存在;同时,在这个基础之上实现对各种不同文学差异性表达的相互妥协和协商、重塑。这是一个重新阐释、解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批评者,通过自身的文化超越和强烈的社会公共性意识把批评对象放在了广阔的当下社会生活中,面对社会生活,可能批评者唯一的说法只有: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内蕴真是太丰富、多样了。因此,“走出”民族或族群自我,时刻注意批评表达中体现出的社会公共性价值是批评者思想睿智的必然选择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