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团、学校、公所为主体的“三位一体”控制网络的构建,使各少数民族地区不得不归附于国家的强大网络之中。但是,这个时期国家与社会之间并非是简单的索取与供给关系,而是存在一种互馈关系,即社会为国家提供资源和人员,国家向社会提供秩序和管理。政治学上将国家的这种供给称之为“政府职能”。“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
1927~1949年新桂系政权在民族地区秩序化建构过程中,随着新秩序体制的逐步确立与相对稳固,政府在构建控制网络、实现民族同化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向社会管理、服务和平衡等职能的结构性扩张明显化,出现了一个由传统农业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时期政府职能重心发生位移的征兆。这种政府职能的转变,对民族地区的传统权力组织、民族传统社会和地方经济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