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不匹配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大量由村委会改为居委会的基层社区而言,这一矛盾尤其突出。“村改居”社区治理不是简单地更换牌子、农民身份的改变,而是涉及基层民主、集体资产管理、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的治理问题。“全征地社区”在本研究中特指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内土地完全被征收的“村改居”社区。顺德在“村改居”社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全征地社区”改革,意图也在于通过更加完善的基层治理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即实现“人的城镇化”;其改革本身也可以被视为在城市社区的基本特征已经具备但各项制度及设施还不完善情况下,立足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求在基层实现多元参与、协调共治的有益尝试,其经验对于全国众多城镇化尚不完善的“村改居”社区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