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几个单行法中,如果说专利法促进着技术的发展(用林肯的话,即“给技术发明的天才之火增添了利益之薪”),那么版权法则一直被技术的发展影响着。当然,从版权法促进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它最终也反过来影响着技术的发展。在“斫取青光写楚辞”的战国时代,不可能产生版权。在静电复印、网络及数字技术如此发达的现代,没有版权又必然会妨碍精神成果的创作与传播。回顾历史,版权概念的形成,版权保护制度的出现,“作者权”概念之突破版权的限制,而后又回复到内容全新的“版权”概念中来,都是与技术的发展分不开的。在研究版权法时,必须把各个历史时期影响它的有关技术考虑进去。在古代,与版权的产生关系最为密切的技术,莫过于印刷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