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市场经济中货币、资本融通和信用制度的总称,是实现社会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再生产运动的中介。如同血脉畅通与人体活力相互促进那样,金融机制顺畅与社会再生产的健康运行也是相互促进的。在生产社会化已经相当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中,适应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机制,是离不开国家金融调控的,也就是要求国家建立和完善金融制度,运用多种金融调控手段,为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的协调运行和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资本融通环境。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现代市场经济,它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金融调控机制。
用何种金融理论来指导建设这种金融调控机制,理论界却见仁见智。一段时间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推崇的金融自由化理论,在中国金融理论界影响很大,似有成为主流之势。这种理论把“自由化”的国内、国际资本市场作为目标,在政策措施上主张取消利率管制、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实行银行业私有化、解除对国际资本流动的限制等。但是,这种理论的科学性在国际上是有争议的,其在不少国家见诸实践已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笔者认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金融调控机制,必须用当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来指导实践,这就要求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原创的金融理论。本文拟首先阐述马克思金融理论的一些重要原理,然后结合如何科学地认识和解决金融领域的“三角债”、在宏观经济调控中以何种指导原则制定金融政策、如何认识国际金融中的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这几个实践中迫切需要回答的重大问题,阐述关于中国金融调控的一些意见,参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