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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可持续发展 实现城镇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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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东南部,毗邻港澳,与深圳、惠州两市接壤,面积1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2万,是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2003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5.09亿元,实现各项税收4.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4%和12.2%;实现外贸出口总值24.41亿美元,增长24.3%;农村人均纯收入达8673元。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利益的发展,是一条兼顾当代和子孙后代的发展道路。坚持可持续发展,是清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生态科技镇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清溪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清溪镇清醒地认识到,面对蓬勃发展的经济新形势,山多地少、生态环境薄弱、经济基础薄弱等现实,决定了清溪不能走“先经济后环境、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保护”的老路,而必须走投资少效益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基于这种认识,这些年来,清溪镇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在加速推进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城镇的同时,注意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初步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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