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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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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5月,审计机关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两个《暂行规定》”)赋予的职责,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为组织部门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和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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