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税征收具有一定的结构,它在静态上回答赋税由哪些税项构成、各税项之间形成了怎样的比例关系等问题,在动态上则是说明各税项之间关系的变动,勾勒赋税结构在一定历史时段演进的轨迹,诸如哪种税项占据主导地位,各税项之间的比例关系是怎样形成和变化的,等等。本书研究中西中古税制的差异,涵盖时间逾千年,拟从动态上考察中西中古赋税结构演变的差异。
由于赋税结构具有多侧面的特征,对赋税结构的考察和认识可相应从多个方面展开,例如,可从行业或部门分工的角度进行认识,有农业税、工商税等税项及其之间的比例关系;可按赋税征收者皇帝或国王的身份进行认识,有国税、封建税等税项及其之间的比例关系;亦可从赋税的来源进行认识,如土地税、工商税、关税、人头税、动产税等税项及其之间的比例关系。对此,这里不拟面面俱到,而只想选取其中一个侧面,即从行业分工或部门分工的角度进行研究,将赋税划分为农业税、工商税两大部类,考察不同时期赋税结构的演变各以哪一部类居于主导,以及两者之间结成了怎样的比例关系。
关于这个问题,学术界还研究不多或研究不够。在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国中古赋税结构的动态研究还主要限于描述的层面,表现为各赋税、财政史著还基本维持一种教科书样的面貌;对于西方赋税结构的演变还几乎没有涉及;而关于中西赋税结构演变的差异等问题的比较研究则更鲜有问津。在西方学术界,关于中国中古赋税财政史的著述还不多见,主要有崔瑞德的《唐代的财政管理》
这一研究的学术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它有助于解释许多重大的历史现象,如同是传统农业社会,为什么形成了迥然不同的经济政策体系;有助于人们走出传统认识的误区,重新审视中古农业国家必然以农业税作为政府财政基础的结论;有助于深入探讨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如国家行政权力配置的阶级特性,中古社会的不同类型等。
需要说明,前文讨论了主税项的变换问题,这里拟讨论赋税结构的演变,由于主税项是赋税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形成的结论应该是相同的,因此可以获得一个相互验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