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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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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税征收具有一定的结构,它在静态上回答赋税由哪些税项构成、各税项之间形成了怎样的比例关系等问题,在动态上则是说明各税项之间关系的变动,勾勒赋税结构在一定历史时段演进的轨迹,诸如哪种税项占据主导地位,各税项之间的比例关系是怎样形成和变化的,等等。本书研究中西中古税制的差异,涵盖时间逾千年,拟从动态上考察中西中古赋税结构演变的差异。

由于赋税结构具有多侧面的特征,对赋税结构的考察和认识可相应从多个方面展开,例如,可从行业或部门分工的角度进行认识,有农业税、工商税等税项及其之间的比例关系;可按赋税征收者皇帝或国王的身份进行认识,有国税、封建税等税项及其之间的比例关系;亦可从赋税的来源进行认识,如土地税、工商税、关税、人头税、动产税等税项及其之间的比例关系。对此,这里不拟面面俱到,而只想选取其中一个侧面,即从行业分工或部门分工的角度进行研究,将赋税划分为农业税、工商税两大部类,考察不同时期赋税结构的演变各以哪一部类居于主导,以及两者之间结成了怎样的比例关系。

关于这个问题,学术界还研究不多或研究不够。在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国中古赋税结构的动态研究还主要限于描述的层面,表现为各赋税、财政史著还基本维持一种教科书样的面貌;对于西方赋税结构的演变还几乎没有涉及;而关于中西赋税结构演变的差异等问题的比较研究则更鲜有问津。在西方学术界,关于中国中古赋税财政史的著述还不多见,主要有崔瑞德的《唐代的财政管理》1331053和黄仁宇的《明代中国16世纪的税收与政府财政》1331054两部著作。前者涉及的税项主要是土地税,仅旁及坑冶税诸项,所以应为土地税专题或个案研究。后者涉及稍广,但仍主要探讨土地税问题,虽也涉及商税,却未论及赋税结构。因此,也大体未出专题研究的范围。而且这些著述皆限于中国的某一朝代或某一朝代的某一阶段,缺乏总体性、贯通性研究。西方学者对于本土税制的研究则因起步较早而著述较多。在这些著述中,专题性研究如关于财政署、任意税、关税的研究占主导地位。其他虽也有总体性贯通性研究,如拉姆塞的《英王收入史》1331055,涉及面广,从1066年诺曼征服写到1399年爱德华三世驾崩;道沃尔的《英国税制史》第一卷1331056,有税必考,从罗马统治不列颠写到1640年英国革命的爆发。但这些研究或未突破专题、个案研究的范围,例如拉姆塞的著作,实为若干断代史的综合,它以每个国王统治时期的税收为研究单位,然后按时代先后加以连接,从中很难看到每个朝代的赋税结构以及总体结构的演变;或因成书太早,重史料罗列而轻理论分析,道沃尔的研究即属此类,主要描述各税项的兴衰,于赋税结构则缺乏关注。西方学术界关于中西中古赋税的研究状况即大体如此,从比较的角度探讨两者的异同则还未有人涉及。笔者在研究中西中古税制的过程中,深感赋税结构的演变存在很大差异,这里想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这一问题作些探讨。

这一研究的学术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它有助于解释许多重大的历史现象,如同是传统农业社会,为什么形成了迥然不同的经济政策体系;有助于人们走出传统认识的误区,重新审视中古农业国家必然以农业税作为政府财政基础的结论;有助于深入探讨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如国家行政权力配置的阶级特性,中古社会的不同类型等。

需要说明,前文讨论了主税项的变换问题,这里拟讨论赋税结构的演变,由于主税项是赋税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形成的结论应该是相同的,因此可以获得一个相互验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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