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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礼”与民间婚仪
在线阅读 ,即用深红和浅红两种颜色制成的衣物;二是束帛,即一束(五匹长)帛;三是俪皮,即上面提及的一对鹿皮。请期,就是选择好婚期之后,请媒人备礼到女家,征得同意。礼物为雁。亲迎,就是新郎亲往女家迎娶新娘。车轿到男家,还要举行共牢合卺等仪式。共牢,即举行婚礼时,新郎新娘共吃祭祀后的同一肉食,以象征自此以后夫妻尊卑相同。合卺,即新郎新娘各用一爿瓜瓢喝酒漱口,以表示自此以后夫妻相爱相亲。亲迎往往被视为婚礼的主要程序,有人甚至认为只有亲迎才算婚礼,以前的五项都是议婚、订婚的过渡性阶段。

“六礼”在《诗经》中均有反映,如《卫风·氓》中的“尔卜尔筮,体无咎言”,即是纳吉时采用筮法以定吉凶的生动例子,而“将子无怒,秋以为期”,显然是对婚期的揭示。亲迎之礼,所见更多,其中最典型的是《大雅·大明》中周文王远途到渭水边的有莘部落去迎娶太姒。如《卫风·氓》的“以尔车来,以我贿迁”,《郑风·有女同车》的“有女同车,颜如舜华”,《齐风·著》的“俟我于著乎而”、“俟我于庭乎而”、“俟我于堂乎而”,《豳风·东山》的“之子于归,皇驳其马”,《大雅·韩奕》的“韩侯迎止,于蹶之里”等,都是描述亲迎的情景。

当然,在举行婚礼时,人们也不是刻板地分成六个程序。据《左传》昭公二年记载,晋大夫韩宣子到鲁国聘问,随后又北上,“如齐纳币”,为晋平公聘娶齐景公的女儿。不久,晋平公就派韩须“如齐逆女”。这里的纳币,是将纳采、问名、纳吉、请期等一块儿办了。另外,“礼不下庶人”,家境贫寒的下层百姓不可能也不愿意浪费资财来按照“六礼”婚嫁,就连身为大夫的叔梁纥也无视“六礼”,与颜氏之女“野合”而生了孔子。

婚礼中,媒人是男女双方议婚的中介人。媒又称媒妁。媒,指谋合二姓;妁,指斟酌二姓。或说男称媒,女称妁。《周礼·地官》提到媒人时说:“媒氏,掌万民之判。”《诗经·豳风·伐柯》:“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后世又称媒人为“伐柯人”,称提亲为“伐柯”,称做媒为“执柯”。宋人吴自牧《梦粱录》“嫁娶”条载:“其伐柯人两家通报,择日过帖。”即指媒人说亲。《战国策·燕策》甚至说:“处女无媒,老且不嫁。”社会上对媒人非常重视,往往将媒妁之言与父母之命并提。如果婚娶不用媒,一方面会受到人们的耻笑,另一方面也会使婚娶难以成功。《管子·形势解》说:“妇人之求夫家也,必用媒,而后家事成。”还说:“求夫家而不用媒,则丑耻而人不信也。”《孟子·滕文公下》也说:“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礼记·曲礼上》讲得更明确:“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当时天子娶诸侯之女,要让同姓诸侯的大臣做媒。诸侯娶女,也要以大臣为媒。普通平民的婚姻同样要请媒人撮合。《诗经·豳风·伐柯》就是描写一个男子请媒人吃饭,委托他介绍对象的情景。《卫风·氓》叙述一位姑娘告诉情人不能及时成婚的原因时说:“非我愆期,子无良媒。”有些媒人为赚取钱财或达到别的目的,往往采用瞒骗手段,两头说好话,引起人们的反感。《战国策·燕策》记载:“周地贱媒,为其两誉也,之男家曰女美,之女家曰男富。”可见媒人嘴,两头甜,古来如此。如《太平广记》记载的关于霍小玉的故事:“媒鲍十一娘者,故薛驸马家青衣也,折券从良,十余年矣。性便僻,巧言语,豪家戚里,无不经过,追风挟策,推为渠帅。常受生诚托厚赂,意颇德之。”说媒的习俗,一直延续至今。

除了民间的私媒,政府还设有官媒。《周礼·地官·媒氏》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管子·入国》载:“凡国都皆有掌媒。”后代也有官媒,称为媒官,或称媒互人。

婚礼的进行由主婚人主持。结婚者等级地位不同,也就有不同等级的主婚人。周天子地位最尊贵,主婚人一定要由同姓诸侯担任。周桓王娶后,以鲁桓公为主婚人。周惠王娶后,婚礼由虢、晋、郑三国诸侯主持(《左传》桓公八年、庄公十八年)。其他阶层也有固定的主婚人,如《公羊传》庄公元年说:“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周代以后,皇帝婚娶,一般自命特使,使其持节行纳采之礼。汉代皇帝嫁女,以同姓诸侯为主婚人。唐代皇子纳妃、公主下嫁,婚礼皆由亲王主持。

汉代婚姻仪式基本上依循“六礼”,但也不是完全按其程序办理。汉平帝立王莽之女为后,场面非常宏大,才不过进行了纳采、卜吉和遣使持节奉迎几项。《汉书·外戚传》记载,王莽决定把其女嫁给汉平帝,“遣长乐少府夏侯藩、宗正刘宏、少府宗伯凤、尚书令平晏纳采”。“太史令以下四十九人……以礼杂卜筮,太牢祠宗庙,待吉月日。明年春,遣大司徒宫……大夫歆奉乘舆法驾,迎皇后于安汉公第”。然而,汉代纳采等项所用的聘礼要远远超过周代。惠帝结婚时,彩礼中单是黄金就是两万斤。《后汉书·皇后纪》记载,汉桓帝娶梁女莹,“悉依孝惠皇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纳采雁璧乘马束帛,一如旧典”。

刘汉政府正式制定婚礼是在平帝元始三年(3)。据《汉书·平帝纪》,这一年,光禄大夫刘歆等奉诏制定婚礼,规定:“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皆以礼娶,亲迎立轺并马。”并马即俪马,也就是双马。

迎亲时看新妇,闹新房的习俗在民间已经出现。或以为此风气在《诗经》中已微有萌芽,《唐风·绸缪》讲道:“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绸缪束刍,三星在隅。今夕何夕,见此邂逅。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绸缪束楚,三星在户。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陈子展《诗经直解》说:“《绸缪》,盖戏弄新夫妇通用之歌。此后世闹新房歌曲之祖,从来解诗者,不知其为戏弄新夫妇谐谑妬羡之辞。”《汉书·地理志》载,燕地(今河北北部)风俗“嫁取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后稍颇止,然终未改”。东汉仲长统《昌言》说:“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泆于广众之中,置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有时甚至会因这种习俗闹出人命。“汝南张妙会杜士,士家娶妇,酒后相戏。张妙缚杜士,捶二十下,又悬足指,士遂至死”(《全后汉文》卷三十八)。当时嫁娶争相奢侈靡丽的现象十分严重。

汉末以后,战乱不断,社会动荡,婚娶已不可能依循“六礼”的规定进行,魏晋南北朝的太子纳妃,也都取消了亲迎的仪式。本来,按照礼制,新娘在共牢合卺的第二天拜见公婆,然后才算是与新郎完婚,成为夫妇。现在岁遇良吉,急于嫁娶,只得权为“拜时”之制。新娘用纱巾蒙住头,新郎揭去纱巾,随后拜见公婆,便成为夫妇,名为“拜时”,新娘称“拜时妇”(《通典》卷五十九)。

魏晋南北朝时期,看新妇,闹新房的习俗仍很盛行,几乎成为婚礼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梁书·徐漓传》说:“晋宋以来,初婚三日,妇见舅姑,众宾皆列观。”东晋谢石娶诸葛恢之女,王羲之曾专门去看新娘。(《世说新语·方正》)据《南史·齐高帝诸子传》,南朝齐武帝为河东王娶了大臣柳世隆的女儿,成婚之日,特地带领群臣去看新娘。在民间的婚礼上,人们可以与新人嬉笑打闹。东晋葛洪《抱朴子·外篇·疾谬》说:“俗间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论。或蹙以楚挞,或系脚倒悬。酒客酗蒏,不知限齐,至使有伤于流血,踒折支体者。”

在北朝,还有打女婿的习俗。举行婚礼时,新娘家里的人和亲友,将新婿棒打一顿,有的是认真打,更多的是象征性地打闹一阵。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礼异》说:“北朝,婿至妇家,妇女毕集,以行杖打婿,至有委顿者。”也有的因这一习俗而成仇。《北史·后妃传》载,北齐文宣帝迎娶段昭仪时,昭仪的嫂子元氏按照民间习俗戏打文宣帝,文宣帝记恨在心,后又对昭仪的哥哥段韶说:“我将会杀死你的妻子!”元氏十分恐惧,躲藏在娄太后宫中,直到文宣帝去世后才敢出来。

唐代婚礼节目繁多,很有特色。纳采要用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绵絮、长命缕、干漆。这九样东西各有寓意,如胶、漆取其牢固之义;绵絮取其调柔之义;蒲、苇为心,象征可屈可伸;嘉禾,表示分福;双石之义在于双方心志专一而牢固。

按照“六礼”,纳征就是订婚,须有一定的文字记录。男方行过纳吉之礼,写好请婚之书送给女家,女家答书许讫,唐代称之为“报婚书”。男方收到婚书,再行纳征之礼,婚姻关系也随之确定下来。唐以后的“过细帖”、“相亲”、“插钗”以及“传庚”、“定亲”、“换帖”等,都与报婚书差不多,属于正式订立婚约。

婚书不仅是婚礼中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双方婚姻关系的主要依据,得到政府法律的承认。婚书一旦送出,便要严格履行,不能反悔,更不能再与他人订约或成婚,否则即被视为违法。唐律规定: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谓先知夫身老、幼、疾、残等),或已受聘财而又反悔的,杖六十,婚仍如约。若更许他人,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女追归前夫。前夫不娶的,女方退还聘财,同后夫的婚姻才算有效。唐以后各朝,也有类似的规定。

唐代亲迎之礼十分别致。出门前,新娘须梳妆打扮,并迟迟不出。于是男方前往催妆,并咏唱催妆诗,或由傧相代劳,或由新郎自为之。唐顺宗之女云安公主下嫁刘士泾,群臣推举陆畅为傧相,畅曾奉献宗诏作催妆诗两首,题名为《云安公主下降奉诏作催妆诗》,诗云:“云安公主贵,出嫁王侯家。天母亲调粉,日兄怜踢花。”“催铺百子帐,待障七香车。借问妆成未,东方欲晓霞。”(《全唐诗》卷四七八)此外还有卢储的《催妆》“昔年将去玉京游,第一仙人许状头。今日幸为秦晋会,早教鹰凤下妆楼”,民间也有深夜作催妆诗的习俗。明人吕坤《四礼疑》中云:“催妆,告亲迎也。”唐朝时段成式在《酉阳杂俎》里曾有这样的记载:“北方(朝)婚礼,必用青布幔为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迎新妇,夫家百余人挟车(至女家),俱呼曰:‘新妇子,催出来!’其声不绝,(至新妇)登车乃止。今之催妆,是也。”可见,催妆是对北朝习俗的继承。司马光《资治通鉴》云“唐人成婚之夕,有催妆诗”。清人袁枚《随园诗话》亦云“北齐婚礼,设青庐,夫家领百余人,挟车子,呼新妇,催出来。唐因之,有催妆诗”。至宋代更有催妆词出现,如王昂《好事近(催妆词)》:“喜气拥朱门,光动绮罗香陌。行到紫薇花下,悟身非凡客。不须脂粉涴天真,嫌怕太红白。留取黛眉浅处,画章台春色。”

新娘登上喜车启程,路上众人阻拦,索要酒食,使得喜车不能前行,称为“障车”。陈鹏《中国婚姻史稿·婚礼》说:“障车之俗,盛于唐代,盖新妇车至中途,游人拥为戏乐,且邀酒食也。自天子嫁女,至庶民纳妇,莫不皆有障车。”唐代封演的《封氏闻见记》说:“近代婚嫁,有障车、下壻、却扇及观花烛之事,又有卜地、安帐、并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当时世风奢华,以障车婚俗繁盛为最,因而招来有识之士的弹劾。《新唐书·唐绍传》记载,唐绍上谏中宗说:“昏家盛设障车,拥道为戏乐,邀货捐资动万计,甚伤化紊礼,不可示天下。”睿宗时,障车之风转盛,“上及王公,乃广奏音乐,多集徒侣,遮拥道路,留滞淹时,邀致财物,动逾万计”。睿宗曾下诏严禁,但终唐之世,这种风俗一直都在流行(《唐会要》卷八十三等)。障车婚俗勒索财物,给一些贪官可乘之机。他们打着障车的幌子,无耻地勒索财物。唐代张鷟《朝野佥载》卷三记载:“安南都护崔玄信命女婿裴惟岳摄受州刺史,贪暴,取金银财物向万贯。有首领取妇,裴郎要障车,索绫一千疋,得八百疋,仍不肯放。捉新妇归,戏之,三日乃放还,首领更不复纳。裴即领物至扬州。安南及问至,擒之,物并纳官,裴亦锁项至安南,以谢百姓。及海口,会赦而免。”障车婚俗发展到后来,变化成为一种社会陋习,成为滋生一些不法犯罪活动的温床,严重扰乱地方治安。唐代开元年间,民间就发生了一起为躲避障车婚俗而引发的血案。《太平广记》卷四九四载:“开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县人嫁女,婿家迎妇车随之。女之父惧村人之障车也,借俊马令乘之。女之弟乘驴,从在车后百步外行。忽有二人出于草中,一人牵马,一人自后驱之走。其弟追之不及,遂白其父。父与亲眷寻之一夕,不能得,去。女家一舍村中有小学,时夜学,生徒多宿。凌晨启门,门外有妇人裸形断舌,阴中血皆淋漓。生问之,女启齿流血,不能言。生告其师,师出户观之,集诸生谓曰:‘吾闻夫子曰:“木石之怪夔魍魉,水之怪龙罔象,土之怪坟羊。”吾此居近太行,怪物所生也。将非山精野魅乎?盍击之。’于是投以砖石。女既断舌不能言,诸生击之,竟死。及明,乃非魅也。俄而,女家寻求,至而见之,乃执儒及弟子诣县。县丞卢峰讯之,实杀焉,乃白于郡,笞儒生及弟子死者三人,而劫竟不得。”

喜车来到男家,入门要“跨马鞍”。预先把马鞍放在门槛上,让新娘跨过,以表示夫妇安稳同载,白头偕老。这是受了北方鲜卑族习俗的影响。

新郎、新娘入室对拜,然后坐在床上,女左男右,一大群妇女就开始撒金钱彩果,叫做“撒帐”。宾客不论长幼,争拾钱果,相为戏谑。中宗景龙年间,荆山公主下嫁,中宗特别铸了一批梅花形,重六铢,文曰“长命守富贵”的“撒帐钱”。他还“敕近臣及修文馆学士拾钱。其银钱则散贮绢中,金钱每十文即系一彩条”(宋洪遵《泉志》卷十五)。“撒帐”之后,是“合髻”的仪式,新郎、新娘各自剪下一绺头发,绾在一起,作为信物。“合髻”之后,是共牢合卺的仪式。这时已出现了同牢盘和合卺杯。第二天新娘拜见公婆后,整个婚礼就结束了。

清代赵翼《陔余丛考》完整地记录了撒帐仪式的源流:“《知新录》云:汉京房之女,适翼奉之子,房以其日三煞在门,犯之损尊长。奉以为不然,以麻豆谷米禳之,则三煞可避。自是以来,凡新人进房,以麻米撒之。后世撒帐之俗起于此。按此说非也。撒帐实始于汉武帝。李夫人初至,帝迎入帐中,预戒宫人遥撒五色同心花果,帝与夫人以衣裾盛之,云多得子孙也,事见《戊辰杂抄》。唐中宗嫁睿宗公主,铸撒帐钱重六铢,文曰‘长命守富贵’,每十文系一彩绦。”两宋及明清时也有撒帐婚仪,如《东京梦华录》记此俗说:“男倒行出,面该相向,至家庙前参拜毕,女复倒行扶入房讲拜,男女各争先后,对拜毕就床,女向左,男向右坐,妇女以金钱彩果散掷,谓之‘撒帐’。”《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中还有一曲《撒帐歌》:“撒帐东,帘幕深围烛影红,佳气郁葱长不散,画堂日日是春风。撒帐西,锦带流苏四角垂,揭开便见姮娥面,输却仙郎捉带枝。撒帐南,好合情怀乐且耽,凉月好风庭户爽,双双乡带佩宜男。撒帐北,津津一点眉间色,芙蓉帐暖度春宵,月娥苦邀蟾宫客。撒帐上,交颈鸳鸯成两两,从今好梦叶维熊,行见珠蠙来入掌。撒帐中,一双月里玉芙蓉,恍若今宵遇神女,戏云簇拥下巫峰。撒帐下,见说黄金光照社,今宵吉梦便相随,来岁生男定声价。撒帐前,沉沉非雾亦非烟,香里金虬相隐快,文箫金遇彩鸾仙。撒帐后,夫妇和谐长保守,从来夫唱妇相随,莫作河东狮子吼。”

到了宋代,婚娶仍以“六礼”为依归。但对于广大平民百姓,则因其程序烦冗,时加省略。据《宋史·礼志》载,士庶人婚礼,并问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征。“六礼”变成了纳采、纳吉、纳征、亲迎四礼。朱熹《家礼》又删去纳吉,仅剩三礼。明清时期基本上遵依《家礼》。

宋代的婚礼是非常隆重的,其中尤以亲迎为著。据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吴自牧《梦粱录》等,迎亲前一天或当天早上,男方要到女家催妆,送去些冠帔、花粉一类的东西,供新娘化妆打扮。女方也要提前一天来男家装点洞房,悬挂帐幔,铺设被褥,称为“铺房”。迎亲那天,男方率引车子或花担子前往女家。花担子就是后来所说的花轿。女方负责招待宾客,送给他们彩缎,作乐催妆,让新娘上车或上轿。新娘上了轿车,轿夫、车夫们却不肯行动,坚持讨价还价,称为“起担子”,待要求满足方才动身。车轿到了男家,又有人拦着不让进门,吵着要吉利钱或其他物品,称为“拦门”。这与唐代的“障车”非常相似。新娘走下车轿后,还有“撒谷豆”的习俗,就是新娘快进门的时候,旁人拿着斗,盛上谷物、豆子、草节以及金钱、果子,咒祝一番,然后望门而撒,小孩们争相拾捡,据说是为了赶走守在门口的青羊等煞神,以求得吉利和太平。新娘“跨马鞍”后,走进当中悬挂帐幔的室内,称为“坐虚帐”;或者径入房中,坐于床上,称为“坐富贵”。送新娘来的女家宾客喝过三杯酒后匆匆离去,叫做“走送”。留下的宾客喝过三杯酒后,在中堂摆设床榻,上置椅子,称为“高坐”,新郎依次请媒人等上座饮酒。

接下来,新郎到床前请新娘出来“牵巾”,两家各出彩缎,绾成象征恩爱的同心结,男女各执一头、相向相牵而同行,先到家庙参拜祖先,然后回房。对拜结束,先是“撒帐”,再是“合髻”,然后拿出两只酒杯,用彩线连在一起,男女相互传饮,称为“交杯酒”。这一形式是由以前的合卺演变而来的。饮酒以后,将酒杯掷地,如果酒杯一仰一合,便认为是大吉,宾客对此表示祝贺。新郎答谢宾客,宾客重新入座,饮食尽兴后离去。第二天五更,“新妇拜堂”,即向置有镜台、镜子的桌子展拜,然后再拜见公婆和其他尊长亲戚,结束婚礼。

说宋朝婚礼,不能不提与它并存的辽朝和金朝的婚姻礼仪。辽(契丹)、金(女真)都是北方的少数民族,保留着许多较为原始的习俗。《辽史·礼志》曾记载了辽朝皇帝迎娶皇后的仪式。仪式由负责皇族政教的惕隐主持。“惕隐率皇族奉迎,再拜。皇后车至便殿东南七十步止,惕隐夫人请降车。负银罂,捧縢,履黄道行。后一人张羔裘若袭之,前一妇人捧镜却行。置鞍于道,后过其上。乃诣神主室三拜,南北向各一拜,酹酒”。随后还有“拜奥”之礼。奥,指房宅的西南角。“俟皇帝即御坐,选皇族尊者一人当奥坐,主婚礼”。“后族之长及送后者向当奥者三拜”。“当奥者与媒者行酒三周,命送后者再拜,皆坐,终宴”。另外,“契丹故俗,凡婚燕之礼,推女子之可尊敬者坐于奥,谓之奥姑”(《辽史·公主表》)。

金人的婚姻礼仪更是别具风采。宇文懋昭《大金国志》记载,男方行纳币之礼,新郎要先到女家行拜门之礼,拜见新娘的父母,其亲属也要陪同前往。所带的酒食,少者十余车,多者达百余车,用以招待宾客。饮食过后,女家的人不论大小都坐在炕上,新郎则罗拜其下,称为“男下女”。行礼完毕,新郎牵来马百匹,少的也得十匹,交给新娘的父亲。新娘的父亲找人挑选,留下其中精良的,有十之二三。假若都不中选,即使新郎的坐骑,也得留下充数。女家以留马少为羞耻之事,而且还要根据马的数量来决定如何对待男方。当时新郎皆须行亲迎之礼,但“既成婚,留于妇家,执仆隶役,虽行酒进食,皆躬亲之”。三年之后,他才能和妻子一块回家。离开时,女方家长要给他们一些嫁资,一般是奴婢数十户,牛马数十群,每群九牝一牡。

金人中的贫穷之家,女儿到了婚嫁年龄,便在路上边走边唱,说明自己的家世、手艺及容貌,以申求侣之意。如果有的男子听后觉得合适,便把这女子领回家中,然后带上礼物,和她一起到女家,告诉她的父母,结为夫妻。由于同汉族频繁交往,辽、金人的婚姻礼仪后来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宋代婚姻礼仪对后世影响很大,许多内容保留至明清时代,即使现在也还行之于某些地区。譬如“铺房”习俗。北宋以后,以“铺房”为名的婚俗依然存在。记述南宋都城临安风情甚为详尽的《梦粱录》,其二十“嫁娶”云:“(婚礼)前一日,女家先住男家‘铺房’:挂帐幔,铺设房奁器具,珠宝首饰动用等物。以至亲压‘铺房’,备礼前来‘暖房’。又以亲信妇人,与从嫁女使,看守房中,不令外人入房,须待新人,方敢纵步往来。”司马光《温公书仪》对铺房风俗也有论述,不过是持批评态度的:“亲迎前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其婿之室,俗谓之‘铺房’,古虽无之,然今世俗所用,不可废也。床榻、蔫席、椅床之类,婿家当具之;毡褥、帐幔、衾绹之类,女家当具之。所张陈者,但毡褥、帐幔、帐幕之类应用之物,其衣服袜履等不用者,皆锁之箧笥,世俗尽陈之,欲矜夸富多,此乃婢妾小人之态,不足为也。”

从周代开始,人们对婚姻节令,也作了大致规定。嫁娶一般选在秋末至初春进行。《荀子·大略》说“霜降逆女,冰泮杀止”,就是说从霜降之时开始,可以迎娶新娘,到河冰融化的时候停下来。《孔子家语·本命解》亦云:“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桑起,婚礼而杀于此。”董仲舒《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亦有此说。《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和《汉书·食货志》都曾提到,农夫开春即散处田野,从事耕作,秋收后集中居住于村落之中。这时才有可能办理婚姻嫁娶。所以,《诗经·邶风·匏有苦叶》说:“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姚际恒《诗经通论》说:“古人行嫁娶必于秋冬农隙之际,故云‘迨冰未泮’。”再如《周南·关雎》言:“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诗中这对男女的结婚季节,正是荇菜成熟的秋天。另外“六礼”中屡以雁为礼物,而雁恰恰是秋天才来的候鸟。

不过,也有人根据《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的说法,认为阴历二月是婚姻节令。实际上,把中春之月看作一年中婚姻的尾期,或者说最后时限,意见就可以统一起来了。政府是以法令手段来督促人们赶紧嫁娶,以免影响春耕生产。《左传》中,周天子恪守节令,迎娶王后都是选在冬天和初春进行。又如,齐桓公迎娶共姬是在冬天,鲁伯姬出嫁宋国是在二月,正符合节令。

当然,不遵守上述婚姻节令的也大有人在。根据《左传》,鲁桓公娶齐女文姜,是七月派人迎接,九月回国。鲁文公娶齐女出姜,是在夏天完婚。晋平公续娶齐女,是五月间派人迎亲。后来,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逐渐打破固定节令,婚娶可以安排在一年中的任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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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伏羲制嫁娶之法,“以俪皮为礼”。原始时代的人们重视渔猎,以兽皮为贵,男方向女方求婚,只要送上两张鹿皮就可以了。这算是传说中最早的婚礼。后来,在“以俪皮为礼”之外,又加了一条“必告父母”,即要征得父母同意,当事人双方决定婚事的权利渐趋消失。夏商时代,除了上面两条,还要“亲迎于庭”、“亲迎于堂”(《通典》卷五十八),反映出男性在婚姻生活中地位越来越高。

到周代,婚姻更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男女双方的结合多是为了合二姓之好,上事宗庙,下继后世。结婚成为一种社会行为,于是便出现了比较完整的婚姻礼仪。据《礼记·昏义》,当时婚娶有所谓“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实际是婚礼的六个阶段。

纳采,是男家请媒人提亲,女家同意议婚,男家再备礼向女家正式求婚。礼物为雁。或以为雁终生专一,用雁作礼物,象征着婚姻的和谐。问名,是男方在求婚后,托媒人问清女方的姓名和出生的年、月、日。纳吉,是男方在宗庙里占卜,看看双方结合吉凶与否。卜得吉兆后,再请媒人通知女方。这时双方才算正式订了婚。问名和纳吉所用的礼物仍为雁。纳征,又称纳币,就是决定婚约后,男方请媒人向女家送聘礼。礼物主要有三:一是玄 ,即用深红和浅红两种颜色制成的衣物;二是束帛,即一束(五匹长)帛;三是俪皮,即上面提及的一对鹿皮。请期,就是选择好婚期之后,请媒人备礼到女家,征得同意。礼物为雁。亲迎,就是新郎亲往女家迎娶新娘。车轿到男家,还要举行共牢合卺等仪式。共牢,即举行婚礼时,新郎新娘共吃祭祀后的同一肉食,以象征自此以后夫妻尊卑相同。合卺,即新郎新娘各用一爿瓜瓢喝酒漱口,以表示自此以后夫妻相爱相亲。亲迎往往被视为婚礼的主要程序,有人甚至认为只有亲迎才算婚礼,以前的五项都是议婚、订婚的过渡性阶段。

“六礼”在《诗经》中均有反映,如《卫风·氓》中的“尔卜尔筮,体无咎言”,即是纳吉时采用筮法以定吉凶的生动例子,而“将子无怒,秋以为期”,显然是对婚期的揭示。亲迎之礼,所见更多,其中最典型的是《大雅·大明》中周文王远途到渭水边的有莘部落去迎娶太姒。如《卫风·氓》的“以尔车来,以我贿迁”,《郑风·有女同车》的“有女同车,颜如舜华”,《齐风·著》的“俟我于著乎而”、“俟我于庭乎而”、“俟我于堂乎而”,《豳风·东山》的“之子于归,皇驳其马”,《大雅·韩奕》的“韩侯迎止,于蹶之里”等,都是描述亲迎的情景。

当然,在举行婚礼时,人们也不是刻板地分成六个程序。据《左传》昭公二年记载,晋大夫韩宣子到鲁国聘问,随后又北上,“如齐纳币”,为晋平公聘娶齐景公的女儿。不久,晋平公就派韩须“如齐逆女”。这里的纳币,是将纳采、问名、纳吉、请期等一块儿办了。另外,“礼不下庶人”,家境贫寒的下层百姓不可能也不愿意浪费资财来按照“六礼”婚嫁,就连身为大夫的叔梁纥也无视“六礼”,与颜氏之女“野合”而生了孔子。

婚礼中,媒人是男女双方议婚的中介人。媒又称媒妁。媒,指谋合二姓;妁,指斟酌二姓。或说男称媒,女称妁。《周礼·地官》提到媒人时说:“媒氏,掌万民之判。”《诗经·豳风·伐柯》:“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后世又称媒人为“伐柯人”,称提亲为“伐柯”,称做媒为“执柯”。宋人吴自牧《梦粱录》“嫁娶”条载:“其伐柯人两家通报,择日过帖。”即指媒人说亲。《战国策·燕策》甚至说:“处女无媒,老且不嫁。”社会上对媒人非常重视,往往将媒妁之言与父母之命并提。如果婚娶不用媒,一方面会受到人们的耻笑,另一方面也会使婚娶难以成功。《管子·形势解》说:“妇人之求夫家也,必用媒,而后家事成。”还说:“求夫家而不用媒,则丑耻而人不信也。”《孟子·滕文公下》也说:“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礼记·曲礼上》讲得更明确:“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当时天子娶诸侯之女,要让同姓诸侯的大臣做媒。诸侯娶女,也要以大臣为媒。普通平民的婚姻同样要请媒人撮合。《诗经·豳风·伐柯》就是描写一个男子请媒人吃饭,委托他介绍对象的情景。《卫风·氓》叙述一位姑娘告诉情人不能及时成婚的原因时说:“非我愆期,子无良媒。”有些媒人为赚取钱财或达到别的目的,往往采用瞒骗手段,两头说好话,引起人们的反感。《战国策·燕策》记载:“周地贱媒,为其两誉也,之男家曰女美,之女家曰男富。”可见媒人嘴,两头甜,古来如此。如《太平广记》记载的关于霍小玉的故事:“媒鲍十一娘者,故薛驸马家青衣也,折券从良,十余年矣。性便僻,巧言语,豪家戚里,无不经过,追风挟策,推为渠帅。常受生诚托厚赂,意颇德之。”说媒的习俗,一直延续至今。

除了民间的私媒,政府还设有官媒。《周礼·地官·媒氏》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管子·入国》载:“凡国都皆有掌媒。”后代也有官媒,称为媒官,或称媒互人。

婚礼的进行由主婚人主持。结婚者等级地位不同,也就有不同等级的主婚人。周天子地位最尊贵,主婚人一定要由同姓诸侯担任。周桓王娶后,以鲁桓公为主婚人。周惠王娶后,婚礼由虢、晋、郑三国诸侯主持(《左传》桓公八年、庄公十八年)。其他阶层也有固定的主婚人,如《公羊传》庄公元年说:“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周代以后,皇帝婚娶,一般自命特使,使其持节行纳采之礼。汉代皇帝嫁女,以同姓诸侯为主婚人。唐代皇子纳妃、公主下嫁,婚礼皆由亲王主持。

汉代婚姻仪式基本上依循“六礼”,但也不是完全按其程序办理。汉平帝立王莽之女为后,场面非常宏大,才不过进行了纳采、卜吉和遣使持节奉迎几项。《汉书·外戚传》记载,王莽决定把其女嫁给汉平帝,“遣长乐少府夏侯藩、宗正刘宏、少府宗伯凤、尚书令平晏纳采”。“太史令以下四十九人……以礼杂卜筮,太牢祠宗庙,待吉月日。明年春,遣大司徒宫……大夫歆奉乘舆法驾,迎皇后于安汉公第”。然而,汉代纳采等项所用的聘礼要远远超过周代。惠帝结婚时,彩礼中单是黄金就是两万斤。《后汉书·皇后纪》记载,汉桓帝娶梁女莹,“悉依孝惠皇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纳采雁璧乘马束帛,一如旧典”。

刘汉政府正式制定婚礼是在平帝元始三年(3)。据《汉书·平帝纪》,这一年,光禄大夫刘歆等奉诏制定婚礼,规定:“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皆以礼娶,亲迎立轺并马。”并马即俪马,也就是双马。

迎亲时看新妇,闹新房的习俗在民间已经出现。或以为此风气在《诗经》中已微有萌芽,《唐风·绸缪》讲道:“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绸缪束刍,三星在隅。今夕何夕,见此邂逅。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绸缪束楚,三星在户。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陈子展《诗经直解》说:“《绸缪》,盖戏弄新夫妇通用之歌。此后世闹新房歌曲之祖,从来解诗者,不知其为戏弄新夫妇谐谑妬羡之辞。”《汉书·地理志》载,燕地(今河北北部)风俗“嫁取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后稍颇止,然终未改”。东汉仲长统《昌言》说:“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泆于广众之中,置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有时甚至会因这种习俗闹出人命。“汝南张妙会杜士,士家娶妇,酒后相戏。张妙缚杜士,捶二十下,又悬足指,士遂至死”(《全后汉文》卷三十八)。当时嫁娶争相奢侈靡丽的现象十分严重。

汉末以后,战乱不断,社会动荡,婚娶已不可能依循“六礼”的规定进行,魏晋南北朝的太子纳妃,也都取消了亲迎的仪式。本来,按照礼制,新娘在共牢合卺的第二天拜见公婆,然后才算是与新郎完婚,成为夫妇。现在岁遇良吉,急于嫁娶,只得权为“拜时”之制。新娘用纱巾蒙住头,新郎揭去纱巾,随后拜见公婆,便成为夫妇,名为“拜时”,新娘称“拜时妇”(《通典》卷五十九)。

魏晋南北朝时期,看新妇,闹新房的习俗仍很盛行,几乎成为婚礼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梁书·徐漓传》说:“晋宋以来,初婚三日,妇见舅姑,众宾皆列观。”东晋谢石娶诸葛恢之女,王羲之曾专门去看新娘。(《世说新语·方正》)据《南史·齐高帝诸子传》,南朝齐武帝为河东王娶了大臣柳世隆的女儿,成婚之日,特地带领群臣去看新娘。在民间的婚礼上,人们可以与新人嬉笑打闹。东晋葛洪《抱朴子·外篇·疾谬》说:“俗间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论。或蹙以楚挞,或系脚倒悬。酒客酗蒏,不知限齐,至使有伤于流血,踒折支体者。”

在北朝,还有打女婿的习俗。举行婚礼时,新娘家里的人和亲友,将新婿棒打一顿,有的是认真打,更多的是象征性地打闹一阵。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礼异》说:“北朝,婿至妇家,妇女毕集,以行杖打婿,至有委顿者。”也有的因这一习俗而成仇。《北史·后妃传》载,北齐文宣帝迎娶段昭仪时,昭仪的嫂子元氏按照民间习俗戏打文宣帝,文宣帝记恨在心,后又对昭仪的哥哥段韶说:“我将会杀死你的妻子!”元氏十分恐惧,躲藏在娄太后宫中,直到文宣帝去世后才敢出来。

唐代婚礼节目繁多,很有特色。纳采要用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绵絮、长命缕、干漆。这九样东西各有寓意,如胶、漆取其牢固之义;绵絮取其调柔之义;蒲、苇为心,象征可屈可伸;嘉禾,表示分福;双石之义在于双方心志专一而牢固。

按照“六礼”,纳征就是订婚,须有一定的文字记录。男方行过纳吉之礼,写好请婚之书送给女家,女家答书许讫,唐代称之为“报婚书”。男方收到婚书,再行纳征之礼,婚姻关系也随之确定下来。唐以后的“过细帖”、“相亲”、“插钗”以及“传庚”、“定亲”、“换帖”等,都与报婚书差不多,属于正式订立婚约。

婚书不仅是婚礼中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双方婚姻关系的主要依据,得到政府法律的承认。婚书一旦送出,便要严格履行,不能反悔,更不能再与他人订约或成婚,否则即被视为违法。唐律规定: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谓先知夫身老、幼、疾、残等),或已受聘财而又反悔的,杖六十,婚仍如约。若更许他人,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女追归前夫。前夫不娶的,女方退还聘财,同后夫的婚姻才算有效。唐以后各朝,也有类似的规定。

唐代亲迎之礼十分别致。出门前,新娘须梳妆打扮,并迟迟不出。于是男方前往催妆,并咏唱催妆诗,或由傧相代劳,或由新郎自为之。唐顺宗之女云安公主下嫁刘士泾,群臣推举陆畅为傧相,畅曾奉献宗诏作催妆诗两首,题名为《云安公主下降奉诏作催妆诗》,诗云:“云安公主贵,出嫁王侯家。天母亲调粉,日兄怜踢花。”“催铺百子帐,待障七香车。借问妆成未,东方欲晓霞。”(《全唐诗》卷四七八)此外还有卢储的《催妆》“昔年将去玉京游,第一仙人许状头。今日幸为秦晋会,早教鹰凤下妆楼”,民间也有深夜作催妆诗的习俗。明人吕坤《四礼疑》中云:“催妆,告亲迎也。”唐朝时段成式在《酉阳杂俎》里曾有这样的记载:“北方(朝)婚礼,必用青布幔为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迎新妇,夫家百余人挟车(至女家),俱呼曰:‘新妇子,催出来!’其声不绝,(至新妇)登车乃止。今之催妆,是也。”可见,催妆是对北朝习俗的继承。司马光《资治通鉴》云“唐人成婚之夕,有催妆诗”。清人袁枚《随园诗话》亦云“北齐婚礼,设青庐,夫家领百余人,挟车子,呼新妇,催出来。唐因之,有催妆诗”。至宋代更有催妆词出现,如王昂《好事近(催妆词)》:“喜气拥朱门,光动绮罗香陌。行到紫薇花下,悟身非凡客。不须脂粉涴天真,嫌怕太红白。留取黛眉浅处,画章台春色。”

新娘登上喜车启程,路上众人阻拦,索要酒食,使得喜车不能前行,称为“障车”。陈鹏《中国婚姻史稿·婚礼》说:“障车之俗,盛于唐代,盖新妇车至中途,游人拥为戏乐,且邀酒食也。自天子嫁女,至庶民纳妇,莫不皆有障车。”唐代封演的《封氏闻见记》说:“近代婚嫁,有障车、下壻、却扇及观花烛之事,又有卜地、安帐、并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当时世风奢华,以障车婚俗繁盛为最,因而招来有识之士的弹劾。《新唐书·唐绍传》记载,唐绍上谏中宗说:“昏家盛设障车,拥道为戏乐,邀货捐资动万计,甚伤化紊礼,不可示天下。”睿宗时,障车之风转盛,“上及王公,乃广奏音乐,多集徒侣,遮拥道路,留滞淹时,邀致财物,动逾万计”。睿宗曾下诏严禁,但终唐之世,这种风俗一直都在流行(《唐会要》卷八十三等)。障车婚俗勒索财物,给一些贪官可乘之机。他们打着障车的幌子,无耻地勒索财物。唐代张鷟《朝野佥载》卷三记载:“安南都护崔玄信命女婿裴惟岳摄受州刺史,贪暴,取金银财物向万贯。有首领取妇,裴郎要障车,索绫一千疋,得八百疋,仍不肯放。捉新妇归,戏之,三日乃放还,首领更不复纳。裴即领物至扬州。安南及问至,擒之,物并纳官,裴亦锁项至安南,以谢百姓。及海口,会赦而免。”障车婚俗发展到后来,变化成为一种社会陋习,成为滋生一些不法犯罪活动的温床,严重扰乱地方治安。唐代开元年间,民间就发生了一起为躲避障车婚俗而引发的血案。《太平广记》卷四九四载:“开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县人嫁女,婿家迎妇车随之。女之父惧村人之障车也,借俊马令乘之。女之弟乘驴,从在车后百步外行。忽有二人出于草中,一人牵马,一人自后驱之走。其弟追之不及,遂白其父。父与亲眷寻之一夕,不能得,去。女家一舍村中有小学,时夜学,生徒多宿。凌晨启门,门外有妇人裸形断舌,阴中血皆淋漓。生问之,女启齿流血,不能言。生告其师,师出户观之,集诸生谓曰:‘吾闻夫子曰:“木石之怪夔魍魉,水之怪龙罔象,土之怪坟羊。”吾此居近太行,怪物所生也。将非山精野魅乎?盍击之。’于是投以砖石。女既断舌不能言,诸生击之,竟死。及明,乃非魅也。俄而,女家寻求,至而见之,乃执儒及弟子诣县。县丞卢峰讯之,实杀焉,乃白于郡,笞儒生及弟子死者三人,而劫竟不得。”

喜车来到男家,入门要“跨马鞍”。预先把马鞍放在门槛上,让新娘跨过,以表示夫妇安稳同载,白头偕老。这是受了北方鲜卑族习俗的影响。

新郎、新娘入室对拜,然后坐在床上,女左男右,一大群妇女就开始撒金钱彩果,叫做“撒帐”。宾客不论长幼,争拾钱果,相为戏谑。中宗景龙年间,荆山公主下嫁,中宗特别铸了一批梅花形,重六铢,文曰“长命守富贵”的“撒帐钱”。他还“敕近臣及修文馆学士拾钱。其银钱则散贮绢中,金钱每十文即系一彩条”(宋洪遵《泉志》卷十五)。“撒帐”之后,是“合髻”的仪式,新郎、新娘各自剪下一绺头发,绾在一起,作为信物。“合髻”之后,是共牢合卺的仪式。这时已出现了同牢盘和合卺杯。第二天新娘拜见公婆后,整个婚礼就结束了。

清代赵翼《陔余丛考》完整地记录了撒帐仪式的源流:“《知新录》云:汉京房之女,适翼奉之子,房以其日三煞在门,犯之损尊长。奉以为不然,以麻豆谷米禳之,则三煞可避。自是以来,凡新人进房,以麻米撒之。后世撒帐之俗起于此。按此说非也。撒帐实始于汉武帝。李夫人初至,帝迎入帐中,预戒宫人遥撒五色同心花果,帝与夫人以衣裾盛之,云多得子孙也,事见《戊辰杂抄》。唐中宗嫁睿宗公主,铸撒帐钱重六铢,文曰‘长命守富贵’,每十文系一彩绦。”两宋及明清时也有撒帐婚仪,如《东京梦华录》记此俗说:“男倒行出,面该相向,至家庙前参拜毕,女复倒行扶入房讲拜,男女各争先后,对拜毕就床,女向左,男向右坐,妇女以金钱彩果散掷,谓之‘撒帐’。”《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中还有一曲《撒帐歌》:“撒帐东,帘幕深围烛影红,佳气郁葱长不散,画堂日日是春风。撒帐西,锦带流苏四角垂,揭开便见姮娥面,输却仙郎捉带枝。撒帐南,好合情怀乐且耽,凉月好风庭户爽,双双乡带佩宜男。撒帐北,津津一点眉间色,芙蓉帐暖度春宵,月娥苦邀蟾宫客。撒帐上,交颈鸳鸯成两两,从今好梦叶维熊,行见珠蠙来入掌。撒帐中,一双月里玉芙蓉,恍若今宵遇神女,戏云簇拥下巫峰。撒帐下,见说黄金光照社,今宵吉梦便相随,来岁生男定声价。撒帐前,沉沉非雾亦非烟,香里金虬相隐快,文箫金遇彩鸾仙。撒帐后,夫妇和谐长保守,从来夫唱妇相随,莫作河东狮子吼。”

到了宋代,婚娶仍以“六礼”为依归。但对于广大平民百姓,则因其程序烦冗,时加省略。据《宋史·礼志》载,士庶人婚礼,并问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征。“六礼”变成了纳采、纳吉、纳征、亲迎四礼。朱熹《家礼》又删去纳吉,仅剩三礼。明清时期基本上遵依《家礼》。

宋代的婚礼是非常隆重的,其中尤以亲迎为著。据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吴自牧《梦粱录》等,迎亲前一天或当天早上,男方要到女家催妆,送去些冠帔、花粉一类的东西,供新娘化妆打扮。女方也要提前一天来男家装点洞房,悬挂帐幔,铺设被褥,称为“铺房”。迎亲那天,男方率引车子或花担子前往女家。花担子就是后来所说的花轿。女方负责招待宾客,送给他们彩缎,作乐催妆,让新娘上车或上轿。新娘上了轿车,轿夫、车夫们却不肯行动,坚持讨价还价,称为“起担子”,待要求满足方才动身。车轿到了男家,又有人拦着不让进门,吵着要吉利钱或其他物品,称为“拦门”。这与唐代的“障车”非常相似。新娘走下车轿后,还有“撒谷豆”的习俗,就是新娘快进门的时候,旁人拿着斗,盛上谷物、豆子、草节以及金钱、果子,咒祝一番,然后望门而撒,小孩们争相拾捡,据说是为了赶走守在门口的青羊等煞神,以求得吉利和太平。新娘“跨马鞍”后,走进当中悬挂帐幔的室内,称为“坐虚帐”;或者径入房中,坐于床上,称为“坐富贵”。送新娘来的女家宾客喝过三杯酒后匆匆离去,叫做“走送”。留下的宾客喝过三杯酒后,在中堂摆设床榻,上置椅子,称为“高坐”,新郎依次请媒人等上座饮酒。

接下来,新郎到床前请新娘出来“牵巾”,两家各出彩缎,绾成象征恩爱的同心结,男女各执一头、相向相牵而同行,先到家庙参拜祖先,然后回房。对拜结束,先是“撒帐”,再是“合髻”,然后拿出两只酒杯,用彩线连在一起,男女相互传饮,称为“交杯酒”。这一形式是由以前的合卺演变而来的。饮酒以后,将酒杯掷地,如果酒杯一仰一合,便认为是大吉,宾客对此表示祝贺。新郎答谢宾客,宾客重新入座,饮食尽兴后离去。第二天五更,“新妇拜堂”,即向置有镜台、镜子的桌子展拜,然后再拜见公婆和其他尊长亲戚,结束婚礼。

说宋朝婚礼,不能不提与它并存的辽朝和金朝的婚姻礼仪。辽(契丹)、金(女真)都是北方的少数民族,保留着许多较为原始的习俗。《辽史·礼志》曾记载了辽朝皇帝迎娶皇后的仪式。仪式由负责皇族政教的惕隐主持。“惕隐率皇族奉迎,再拜。皇后车至便殿东南七十步止,惕隐夫人请降车。负银罂,捧縢,履黄道行。后一人张羔裘若袭之,前一妇人捧镜却行。置鞍于道,后过其上。乃诣神主室三拜,南北向各一拜,酹酒”。随后还有“拜奥”之礼。奥,指房宅的西南角。“俟皇帝即御坐,选皇族尊者一人当奥坐,主婚礼”。“后族之长及送后者向当奥者三拜”。“当奥者与媒者行酒三周,命送后者再拜,皆坐,终宴”。另外,“契丹故俗,凡婚燕之礼,推女子之可尊敬者坐于奥,谓之奥姑”(《辽史·公主表》)。

金人的婚姻礼仪更是别具风采。宇文懋昭《大金国志》记载,男方行纳币之礼,新郎要先到女家行拜门之礼,拜见新娘的父母,其亲属也要陪同前往。所带的酒食,少者十余车,多者达百余车,用以招待宾客。饮食过后,女家的人不论大小都坐在炕上,新郎则罗拜其下,称为“男下女”。行礼完毕,新郎牵来马百匹,少的也得十匹,交给新娘的父亲。新娘的父亲找人挑选,留下其中精良的,有十之二三。假若都不中选,即使新郎的坐骑,也得留下充数。女家以留马少为羞耻之事,而且还要根据马的数量来决定如何对待男方。当时新郎皆须行亲迎之礼,但“既成婚,留于妇家,执仆隶役,虽行酒进食,皆躬亲之”。三年之后,他才能和妻子一块回家。离开时,女方家长要给他们一些嫁资,一般是奴婢数十户,牛马数十群,每群九牝一牡。

金人中的贫穷之家,女儿到了婚嫁年龄,便在路上边走边唱,说明自己的家世、手艺及容貌,以申求侣之意。如果有的男子听后觉得合适,便把这女子领回家中,然后带上礼物,和她一起到女家,告诉她的父母,结为夫妻。由于同汉族频繁交往,辽、金人的婚姻礼仪后来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宋代婚姻礼仪对后世影响很大,许多内容保留至明清时代,即使现在也还行之于某些地区。譬如“铺房”习俗。北宋以后,以“铺房”为名的婚俗依然存在。记述南宋都城临安风情甚为详尽的《梦粱录》,其二十“嫁娶”云:“(婚礼)前一日,女家先住男家‘铺房’:挂帐幔,铺设房奁器具,珠宝首饰动用等物。以至亲压‘铺房’,备礼前来‘暖房’。又以亲信妇人,与从嫁女使,看守房中,不令外人入房,须待新人,方敢纵步往来。”司马光《温公书仪》对铺房风俗也有论述,不过是持批评态度的:“亲迎前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其婿之室,俗谓之‘铺房’,古虽无之,然今世俗所用,不可废也。床榻、蔫席、椅床之类,婿家当具之;毡褥、帐幔、衾绹之类,女家当具之。所张陈者,但毡褥、帐幔、帐幕之类应用之物,其衣服袜履等不用者,皆锁之箧笥,世俗尽陈之,欲矜夸富多,此乃婢妾小人之态,不足为也。”

从周代开始,人们对婚姻节令,也作了大致规定。嫁娶一般选在秋末至初春进行。《荀子·大略》说“霜降逆女,冰泮杀止”,就是说从霜降之时开始,可以迎娶新娘,到河冰融化的时候停下来。《孔子家语·本命解》亦云:“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桑起,婚礼而杀于此。”董仲舒《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亦有此说。《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和《汉书·食货志》都曾提到,农夫开春即散处田野,从事耕作,秋收后集中居住于村落之中。这时才有可能办理婚姻嫁娶。所以,《诗经·邶风·匏有苦叶》说:“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姚际恒《诗经通论》说:“古人行嫁娶必于秋冬农隙之际,故云‘迨冰未泮’。”再如《周南·关雎》言:“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诗中这对男女的结婚季节,正是荇菜成熟的秋天。另外“六礼”中屡以雁为礼物,而雁恰恰是秋天才来的候鸟。

不过,也有人根据《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的说法,认为阴历二月是婚姻节令。实际上,把中春之月看作一年中婚姻的尾期,或者说最后时限,意见就可以统一起来了。政府是以法令手段来督促人们赶紧嫁娶,以免影响春耕生产。《左传》中,周天子恪守节令,迎娶王后都是选在冬天和初春进行。又如,齐桓公迎娶共姬是在冬天,鲁伯姬出嫁宋国是在二月,正符合节令。

当然,不遵守上述婚姻节令的也大有人在。根据《左传》,鲁桓公娶齐女文姜,是七月派人迎接,九月回国。鲁文公娶齐女出姜,是在夏天完婚。晋平公续娶齐女,是五月间派人迎亲。后来,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逐渐打破固定节令,婚娶可以安排在一年中的任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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