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法治建设和人权事业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工作计划,通过并公布了一系列关涉公民权利的新的法律法规或者现有法律法规的修正案,加强了对全体公民和若干特定权利主体的权利的保护。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和现实需要的标准来看,2011年中国的人权立法工作在立法内容和立法技术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绩,同时也存在若干有待改进之处。
人权,研究报告,中国,2012
班文战: 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副院长,人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教授,人权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人权法、人权国内保障和人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