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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撤侨”行动对海外中国公民的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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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中国公民”是指那些不在中国领土内活动的中国公民。新中国成立以来,保护海外中国公民权利的政策、法律与机制日趋完善,规模不等的“撤侨”行动也进行了多次。2011年发生的三次大规模“撤侨”行动(分别是撤离埃及、利比亚和日本),成功地将大批处于险境的海外中国公民转移到了国内,这反映了中国政府对海外中国公民权利保护的重视和有效应对,使得这些海外中国公民的权利在多方面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从而对未来的“撤侨”行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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