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从下岗职工自身的生理、心理、文化、技能,还是从社会保险、福利制度的不完善看,其再就业的难度都很大,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给予帮助。为了促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政府实行了“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实施再就业工程” 的方针,并于1998年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组织大量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 )。其后,又开始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经过几年的稳步推进,全国逐步实现并轨, 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开始建立。
就业政策,研究,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