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应日益严峻的重金属污染形势,必须建立严格的重金属污染监管制度。而有效的监管制度必须回应重金属污染所具有的致害来源的多元、致害过程的不确定以及危害后果的不可逆等特性,将保障公众健康作为监管的首要目标,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体制,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执法机制,同时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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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纯: 张敏纯,湖南岳阳人,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法、环境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