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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重点区域:特殊的试验区与抑制贫困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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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贫困仍是当今我国面临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邓小平曾说过“贫穷落后不是社会主义”,因此,不解决好贫困问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构建也就无从谈起。考虑到国家建立的6个综合改革实验区中,没有一个是专门针对贫困问题的试验区,而由于区域差距、城乡差距的拉大,此问题绝不能存而不论,因而从缓解贫困的角度研究和谐社会构建就成为一个重要内容。

其实,国家从1988年毕节试验区开始,就不断地以试验区的形式对贫困地区的发展进行探索。在2011年年底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第十条中明确指出:国家将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区域的连片特困地区和已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不同于此前的扶贫战略,这一次国家采用了划定14个连片特困区域,以便于集中资源开展扶贫开发的模式。这一举措表明国家正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来实施最新的扶贫战略,即在新时期将会更加重视连片特困区域的总体发展,以此为手段来加快贫困地区的脱贫进程。

基于国家最新的反贫困战略部署,我们认为在思考贫困问题的时候不仅要有宏观的思维,探索我国新阶段反贫困的重点和难点,而且也要从微观的视角出发,重视每个贫困区域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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