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一个参与支付系统活动并运用资金盈余主体(主要是居民户)的资金向资金短缺主体融资的金融中介机构。”1400532世界范围内,尽管银行相对于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的优势地位正面临着来自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但它依然是企业流动性的主要提供者,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学术界,学者们关于为什么要监管银行、应该如何监管银行的讨论一直持续不断,经济学家、金融家以及法学家都给予这个问题极大的关注,无论理论界对这个问题存在怎样的分歧和怎样多种多样的主张,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银行业在各个国家都受到了来自政府的外部监管。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已经清楚地表明,即使是在最自由的市场国家,具有特殊性质或者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的行业依然需要受到来自政府的严格管制(regulation),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业从来都是受到最严格监管的行业,金融监管(supervision)是政府管制行为的重要内容。1400533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完善与否不仅关乎能否实现有效监管,对于一国的金融稳定、经济发展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书是一部研究我国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的专著。在阅读法律文本和相关文献的过程中,笔者逐渐意识到,银行监管首先是一个经济学问题,然后才是一个法学问题,对于银行监管法的研究应该放在更为广阔的经济背景下进行,这样的研究比单纯研究国际监管文件和发达国家监管法典更有价值。笔者在“引言”部分用了很大篇幅来论证这个观点,并相信这对从法学角度研究银行监管问题是必要的、有益的,这为笔者进一步探讨银行监管法的性质、特点,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等问题,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前提和出发点。在发生世界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各国更加强调银行监管。但是,加强银行监管并不意味着反对自由的金融市场,恰恰相反,从发达国家的监管立法以及国际监管文件的发展趋势看来,银行监管越来越趋向于一种市场化导向的监管,而不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企业行为的简单干预。我国在进一步完善银行监管法的过程中,应当把握国际监管文件中体现出来的先进的、市场化导向的监管理念,注重进行实证研究,选择、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