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141005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1410053,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先行区”,浙江省自2003年开始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为突破口,不断完善、丰富、充实其内涵,沿着“生态环境建设—绿色浙江建设—生态浙江建设—美丽浙江建设”这条主线,常抓不懈,走出了具有时代特征、浙江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道路,城乡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传统与现代关系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浙江的美丽乡村建设既是“美丽中国”的浙江实践,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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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华: 经济学博士,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工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报告(GSDR2023)独立专家组(15人,UN秘书长任命)成员、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报告(减缓卷,2021)主笔。曾任外交部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UNDP高级项目官员、IPCC高级经济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可持续城市化、能源与气候政策、生态文明新范式经济学等。发表论文350余篇(章),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中华宝钢环境奖等重要学术奖20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