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感谢大家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在这儿给大家做演讲。事实上今天我要给大家讲的题目,涉及人类社会,也是人类学里面比较根本的问题,或者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因素能够使得社会维持一个基本的秩序,又是什么因素会引起社会的纷乱,会引起战争,正如我的演讲题目一样,“人类的本性到底是暴力的还是天生社会化的”。
其实对于社会秩序以及社会战争这样的问题,在西方有很多非常著名的哲学家,这也是西方哲学家经常争论的哲学问题,这里我引用了两位哲学家的基本观点,一位是托马斯·霍布斯,另外一位是亚当·弗格森。
大家或许会以为社会纷乱以及战争这个问题是一个古老的问题,但事实上现在在欧美的很多学者当中,不仅仅是人类学家,包括哲学家也在经常争论这个问题。在这个演讲里面,我可能引用的主要是现代的一些,或者近现代的一些学者的观点,他们分别代表的是互相对立的两种态度,其中有我要引用的亨廷顿的一些观点。他在2002年出的书,书名就是《新野蛮人》。另外还有一位德国的科学家、生物学家做的一些研究,我会引用他们的一些观点。在演讲结束的总结部分,我会再重新梳理一下这两个对立的观点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