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消费的主体,人在消费的过程中再生产出自身和人类社会,而消费就是人的存在方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消费放在人类历史进程里面来加以审视,放在人的需要和存在、人的发展、人的主体性等视域来把握。
罗建平: 1975年出生,河南商城人,哲学博士。主要从事消费哲学和消费社会学研究。2007-201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12-2013年在美国马里兰大学社会学系访学,现任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副院长。在《哲学研究》《教学与研究》《东南学术》等杂志发表论文10余篇;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务院侨办基金、福建省社科基金及其他基金项目多项,现主持福建省社科规划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