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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0年中国妇女/性别研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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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0年是中国社会发展和妇女运动发展的重要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展开,党的十七大报告完整提出和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保障民生、注重公平,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

在中国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形势下,中国妇女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各级政府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将妇女发展纳入并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为保证妇女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创造了条件;《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实施将妇女人权事业推向新阶段;《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实施和评估,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实施“两纲”的主体意识,“两纲”目标基本实现;《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就业促进法》《物权法》等与妇女权益关系密切的法律相继制定和修改,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到实处;党的十七大赋予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使命,使妇联组织代表、维护、服务妇女群众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妇联组织在源头参与、维护妇女权益方面上取得重要进展;社会性别主流化在各领域进一步推进,使妇女从更加公正的政策、方案和项目中进一步受益;各类妇女组织和媒介也在妇女运动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经济社会和妇女运动的发展为妇女/性别研究的繁荣发展带来了丰富的研究议题;富有创新性的妇联、党校、社科院和高校“四位一体”的“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建设,为妇女/性别研究和学科建设主流化提供了机制保障;妇女/性别研究广泛的学科分布和多学科、跨学科的知识积累,不断加深研究者对妇女和性别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了妇女/性别研究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地位;中国妇女研究会在促进妇女/性别研究进入国家社会科学研究主流方面的努力取得明显成效,妇女/性别研究条件更加有利,研究成果更加丰厚;配合妇联源头参与形成的大量提案、议案和立法、修法建议被采纳,进一步增强了妇女/性别研究服务于妇联工作和妇女发展实践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妇女/性别研究优秀成果奖和优秀组织奖、妇女/性别研究优秀调研报告、妇女/性别研究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奖机制的常态化,推进了妇女/性别研究理论创新和学科发展,促进了妇女/性别研究队伍的成长壮大;中国妇女研究会和各基地妇女/性别教学研讨和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常规化,加强了妇女/性别研究的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了资源,推动了科研和学科建设;活跃的学术研讨和国际交流活动,开阔了视野,凝聚了研究力量,丰富了研究内容;中国妇女研究会的专业委员会和各地团体会员单位、妇女/社会性别学学科发展网络等各研究机构和学术共同体的蓬勃发展,为妇女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后备力量;专业性学术刊物的发展为妇女研究成果传播提供了更多交流共享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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