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有形财产担保相比,知识产权担保更容易产生权利冲突。这些权利冲突主要包括:已登记的知识产权担保权之间的竞合;未登记的知识产权担保权之间的竞合;知识产权担保权与受让人权利之间的竞合;知识产权担保权与破产管理人权利之间的竞合;知识产权许可中的担保权冲突等。此外,涉外知识产权担保还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上述权利冲突和法律冲突是产生纠纷的重要根源,只有妥善地加以解决,知识产权担保方能顺利开展。
谢黎伟: 谢黎伟 男,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副教授。1994年毕业于贵州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3年在厦门大学攻读经济法硕士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1年在厦门大学攻读民商法博士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通过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研究,先后主持和参与多项课题,在《现代法学》、《法令月刊》(台湾)、《华东政法学院学报》等各类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