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内容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属于创意主导型、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版权是电视内容产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要素。 然而, 在国内版权交易和对外版权交往中, 电视内容产业在整个版权产业中比重明显偏低; 在电视内容产品的生产和播出环节中, 各式侵权现象严重; 在后续的版权销售和版权开发环节中, 电视媒体缺乏足够的意识和能力。 版权保护不力、 版权价值开发不充分、 版权利益分配不合理是导致电视内容产业价值链短而不完整、 各环节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一。 与此同时, 新媒体技术的发展, 更是对版权保护提出了挑战, 对电视内容产业链上版权拥有者、 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格局造成了影响, 当然也给电视版权价值的创造和扩大提供了机遇。